证券代码:301027证券简称:华蓝集团公告编号:2026-013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现将有关统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司对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采取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的原则,累计金额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应当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已于2025年8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上述事项不再纳入累计计算范围。
公司及子公司自前次累计诉讼事项公告披露之日起至今(即2025年8月29日至2026年2月12日),期间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9847.2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45%。其中,公司及子公司
作为原告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为人民币6900.60万元;公司及子公
司作为被告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为人民币2946.53万元;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作为第三人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为人民币0.13万元。具体情况请详见附件《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尚未披露的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涉案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本次涉诉案件中多数案件为公司作为原告要求对方支付拖欠公司的应收款项等。公司将积极采取法律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持续加强经营活动中相关款项的回收工作。
鉴于部分诉讼、仲裁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部分诉讼、仲裁案件尚未执行完毕,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同时,公司将持续关注有关诉讼、仲裁案件的后续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并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2日附件
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公司收到受理
原告/申请人/上诉被告/被申请人/被上涉案金额
序号第三人案由受理机构通知书或应诉进展情况
人诉人(万元)通知书的时间
单笔涉案金额1000万元(含)及以上的诉讼
一审判决,华蓝设计(集团)霍邱县重点工程建设建设工程设计合霍邱县人民
1无2025年11月9日1044.02华蓝设计上
有限公司管理处同纠纷法院诉中
华蓝设计(集团)正华置地控股集团有建设工程设计合平舆县人民一审审理,
2无2025年9月10日2730.10
有限公司限公司同纠纷法院未判决
小计3774.12-其余单笔涉案金额1000万元以下的诉讼
其余单笔涉案金额1000万元以下的案件统计(共26笔)6073.14-
合计9847.26-
注:以上案件涉及金额与最终实际判决和执行金额可能存在一定差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