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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关于子公司继续开展应收款项债务重组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4-24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1027证券简称:华蓝集团公告编号:2026-029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子公司继续开展应收款项债务重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有效解决子公司华蓝设计(集团)

有限公司和广西华蓝工程管理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应收设计费债权清收问题,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继续开展应收款项债务重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债务重组概述

2025年,随着国家首批化债资金落实到位,子公司与部分客户签订了债权

债务清偿的相关文件,通过债务重组的方式收回部分资金,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子公司的资金压力,优化了子公司资产结构。但是,由于子公司的设计业务范围广泛,部分合同时间较为久远,应收款项的清理工作存在较大困难。

2026年开年以来,国家继续加大了地方政府化债政策的力度。为了进一步

加快应收款项的回收,降低经营风险,改善财务状况,子公司正在积极对接相关客户,拟在2026年继续开展应收账款债务重组工作。

二、债务重组方案

本次重组涉及的债权为子公司与客户签订的合同,子公司已经履行了合同约定的履约义务,但未收到或者只收到合同约定的部分款项,剩余款项尚未收回所形成的债权。

子公司拟与客户签订相关文件,以减免部分债务的方式加快债务清收工作。

子公司预计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累计与相关债务人进行债务重组涉及的债权金额不超过2亿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22.04%。

相关文件签订后,客户需在约定时间内以现金方式向子公司支付折让后的债务款项,自客户在约定时间内向子公司支付完毕全部款项起,子公司与客户的债权债务关系视同解除。

本次债务重组事项已经2026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在上述金额范围内拟实施的债务重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本次债务重组金额范围内开展相关实施工作并签署相关债务重组文件。本次债务重组事项预计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债务重组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拟实施债务重组的交易对方为设计服务业务相关债务人,根据公司初步核查,其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人,拟实施的债务重组预计不会产生关联交易。如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四、债务重组协议的主要内容

子公司将本着平等自愿、互利共赢的原则,与债务人协商确定各项债务重组涉及的债权规模、折扣比例、支付期限等具体内容。

五、债务重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债务重组旨在加速资金回笼,降低应收款项回收风险,改善子公司的现金流状况。虽然子公司在债务重组中豁免了相关客户的部分债务,但通过确定性的支付安排,可显著提升资金回收效率,优化资产结构,对子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积极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拟实施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后,与相关债务人达成一致意向,本次子公司对部分应收款项进行债务重组事宜的具体实施情况及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本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债务重组最终金额尚未确定,相关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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