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28证券简称:东亚机械公告编号:2025-030
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会议案3-5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6月23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6月23日(星期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9:15-9:25,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9:15至15:00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西柯镇西柯街611号厦门东亚机械工业
股份有限公司一号办公楼102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韩萤焕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2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278274800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889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277811000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768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7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463800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1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7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463800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1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7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463800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15%。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1.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韩萤焕先生、韩文浩先生、罗秀英女士为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选举情
况如下:
1.01选举韩萤焕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2779393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9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83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6757%。
1.02选举韩文浩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情况:同意2779393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879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83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6770%。
1.03选举罗秀英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2779399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9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89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8040%。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林建宗先生、林建章先生、沈志煌先生为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选举情况
如下:
2.01选举林建宗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2779397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9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87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7592%。
2.02选举林建章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2779397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9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87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7602%。
2.03选举沈志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2779402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9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92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8661%。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27824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85%;反对1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2%;
弃权2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3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1220%;反对1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226%;弃权2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553%。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7824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86%;反对1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2%;
弃权2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3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1867%;反对1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011%;弃权2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122%。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7823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47%;反对1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5%;
弃权3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2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7934%;反对1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167%;弃权3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899%。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翁晓健、郝玉鹏
(3)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会议人员资格、本次会议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