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怡合达: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5-20 00:00 查看全文

怡合达 --%

证券代码:301029证券简称:怡合达公告编号:2026-022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0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并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

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

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成员如下:

1、董事长:金立国先生

2、非独立董事:金立国先生、张大伟先生、金宇晗先生、冷憬女

士3、独立董事:陈行甲先生、胡劲峰先生、易兰女士(会计专业人士)

4、职工代表董事:陈宾先生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

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 ESG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具体人员组成情况如下:

1、战略与 ESG委员会委员:

委员:金立国张大伟陈行甲

主任委员:金立国

2、审计委员会委员:

委员:易兰胡劲峰冷憬

主任委员:易兰

3、提名委员会委员:

委员:胡劲峰陈行甲冷憬

主任委员:胡劲峰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委员:陈行甲易兰金立国

主任委员:陈行甲上述委员任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

总经理:金立国先生

??副总经理:李洪强先生、毕珂伟先生

??财务总监:毕珂伟先生

??董事会秘书:张美琪女士

证券事务代表:廖芙雨女士、杨景凤女士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相关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

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须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由实际控制人金立国先生担任。金立国先生自公司创立以来深耕经营,对公司发展作出重要贡献,具备深厚行业积淀与丰富管理经验,由其担任董事长及总经理,能够为公司稳定经营与长远发展提供高效、持续的核心引领,保障公司经营战略落地实施。

在独立性保障层面,《公司章程》明确规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保证公司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和业务独立,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得以任何方式占用公司资金;不得强令、指使或者要求公司及相关人员违法违规提供担保;

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维护上市公司独立性,不得利用对公司的控制地位牟取非法利益。同时,公司已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能够依法独立、勤勉尽责地履行监督与制衡职能,确保本次任职安排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的规范性。

四、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美琪女士(董事会秘书),廖芙雨女士、杨景凤女士(证券事务代表)

联系电话:0769-82886777-785

传真:0769-82881038

电子邮箱:lys@yiheda.com

办公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横沥镇村尾桃园二路33号

五、公司部分董事、高管届满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张红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和董事会战略与 ESG委员会职务;李锦良先生不再

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温信英女士不再担任公

司财务总监,张红先生、李锦良先生、温信英女士仍将继续在公司任职。截至2026年4月28日,张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0069494股;

李锦良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644073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337891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981964股;温信英女士直接持有公

司股份2666648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37891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004539股。

??上述董事、高管离任后,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所持股份将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

规、部门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并继续履行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所作的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公司董事会对张红先生、李锦良先生、温信英女士在任职期间所

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六、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关于选举第四届职工代表董事的决议;

特此公告。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1、金立国,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出生,高中学历。1993年9月至1995年2月就职于兴城市轴承厂,担任技术员;1995年2月至1999年2月就职于沈飞航天专用设备厂,担任销售员;1999年2月至2010年12月就职于深圳市怡合达自动

化设备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2010年12月至今就职于公司,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兼任东莞怡合达智能制造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怡合達香港有限公司董事、东莞怡合达研发有限公司董事等。

截至2026年4月28日,金立国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247233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67%,通过上海众复晖企业管理

有限公司和上海众瑞晖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69763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0%,直接和间接合计持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20.77%,金立国先生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

第四届非独立董事金宇晗先生为父子关系;除上述关系之外,与其

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

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2、张大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9年出生,本科学历。2014年 1月至今就职于公司,现任公司 FB能力建设部研发项目经理。

截至2026年4月28日,张大伟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上海众复晖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9428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1%,系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张红先生之子,与公司董事会秘书张美琪女士系兄妹关系;除上述关系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

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金宇晗,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6年出生,

本科学历,毕业于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电气工程专业。2021年10月至今就职于公司,现任公司总经办副主任,兼任深圳怡合达科技有限公司经理。

截至目前,金宇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金立国先生之子;除上述关系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

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冷憬,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出生,本科学历。1997年至2016年,肄业在家;2016年10月至2019年

4月就职于花知岚(深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兼任伟盈财务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亿宝德投资咨询(深圳)有限公司监事等。

截至目前,冷憬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伟盈新能源科技(无锡)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吴太和先生系

夫妻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陈行甲,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11年1月至2011年10月就职于湖北省宜都市

人民政府,担任市长;2011年10月至2016年12月就职于湖北巴东县委,担任县委书记;2017年1月至2025年12月就职于深圳市恒晖公益基金会。2026年2月至今就职于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战略顾问。

截至目前,陈行甲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胡劲峰,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出生,本科学历。曾在中国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等工作。现任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合伙人,现兼任深圳市联明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胡劲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易兰,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出生,

博士研究生学历。2009年9月至2015年9月就职于暨南大学会计系,担任讲师;2015年10月至今就职于暨南大学会计系,担任副教授,兼任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易兰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张美琪,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6年出生,

毕业于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机械工程专业,工程科学硕士学位。

2021年9月至今就职于公司,现任董事会秘书。截至目前,张美琪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系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股东张红先生之女,与公司董事张大伟先生系兄妹关系;除上述关系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李洪强,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沈阳工业大学,电机及其控制专业,本科学历,华南理工大学MBA。2002年

7月至2017年12月在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事业部管理平台副总经理,2018年1月至2022年12月在广东新锦成陶瓷集团有限公司担任 COO,2023 年 1月至 2023 年 12月在广东凯金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副总裁,2024年5月至2025年7月在广东图特精密五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2025年9月至今就职于公司,现任总经办主任、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李洪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毕珂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武汉大学,世界经济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2015年3月至2026年2月在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历任投资经理、高级投资经理和投资总监,2026年2月至今就职于公司,现任投资总监、财务总监和副总经理,兼任同创沃材(深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东莞市晶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墨睿科技有限公司和东莞市红土创新创业产业母基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毕珂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1、廖芙雨,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7年出生,本科学历。2014年3月至今就职于公司,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经理。截至2026年4月28日,廖芙雨女士通过上海众瑞晖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809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12、杨景凤,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0年出生,本科学历。2014年8月至今就职于公司,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截至目前,杨景凤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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