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归
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出具的《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 ZI10228号),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已达归属条件,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本激励计划拟归属的1名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归属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为符合归属条件的1名激励对象共48000股限制性股票办理归属事宜。综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归属名单的相关事项。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8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