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人名称: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
被保荐公司简称:仕净科技司
保荐代表人姓名:万晓乐联系电话:021-80508408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晶联系电话:021-80508408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万晓乐、张晶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5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26年2月2日-2月3日、2026年3月21日、2026年5月6日-2026年5月7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是否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章程等治理文件,检查“三会”文件,审阅披露信息,查看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与相关人员进行访谈等。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容
√
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
√露义务
说明:报告期公司独立董事饶奋明、刘建明辞职,并按要求补选独立董事;总经理董仕宏辞职,聘任新的总经理刘太玉。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
√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内部控制
1山东舜天信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并出具了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其审计意见为:“我们认为,由于存在上述重大缺陷及其对实现控制目标的影响,仕净科技于2025年12月31日未能按照《企业内部控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部门出具的相关文件等。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
2.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
3.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
√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
√
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
5.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
√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进行一次审计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
√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委
√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
10.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了
√
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信息披露相关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资料、信息披露文件,核查投资者互动情况等。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相关制度、三会材料、相关财务报告,访谈相关人员。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或者
√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详见“二、现场检查发现的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问题及说明”之“2、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被会
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详见“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之“2、公司
3.2025年度财务报告被会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详见“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之“2、公司
4.2025年度财务报告被会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详见“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之“2、公司
5.2025年度财务报告被会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说明:对外担保为公司子公司提供担保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债务
√等情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应的
√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的大额支出凭证、银行对账单、三方监管协议等资料,实地查看募投项目现场,与相关人员访谈。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情形√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时补
√
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
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
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投资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效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说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所有募投项目均达到可使用状态,结余资金均为利息收入,已作为公司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因募集资金账户被冻结,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暂存募集资金账户中无法转出。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定期报告、相关行业研究报告、同行业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
与相关人员进行访谈。
详见“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之“2、公司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2025年度财务报告被会
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详见“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之“2、公司
2.2025年度财务报告被会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详见“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之“2、公司
3.2025年度财务报告被会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股东等相关人员所作出的承诺函,查阅公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章程、分红规划、相关决议及信息披露文件,查阅公司重大合同、大额资金支付记录及相关凭证,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询问相关事项。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详见“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之“2、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被会
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详见“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之“2、公司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2025年度财务报告被会
风险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详见“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之“2、公司
5.2025年度财务报告被会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详见“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之“2、公司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相关2025年度财务报告被会
要求予以整改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1、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山东舜天信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仕净科技2025年度内部控
制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对公司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导致否定意见的事项:
“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
1、期初相关内部控制缺陷历史情况前期,公司与期初余额相关的采购循环、生产循环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销售循环的内控存在内部控制运行失效的情形,无法合理保证期初相关数据及采购、生产业务流程控制的有效性。
2、报告期内,公司针对前述历史内部控制失效问题虽已开展专项整改,但
原来存在的重大缺陷,我们判断在采购循环、生产循环及存货管理中仍然存在,并且企业没有采取措施消除前期内控导致的重大错报。”本保荐机构提示上市公司务必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强化上市公司及拟上市企业内部控制建设推进内部控制评价和审计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持续加强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遵守资本市场规范,严格执行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请上市公司持续提升财务核算规范性水平、保障财务信息披露质量。保荐机构督促仕净科技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针对财务核算、财务信息披露等事项开展全面
核查和整改工作,并加强信息披露、规范运作以及内部控制管理,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2、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山东舜天信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仕净科技2025年度财务报表
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鲁舜审字[2026]第0402号。导致无法表示意见的事项有:
“(一)审计范围受限舜天信诚认为其首次接受委托对仕净科技2025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在审计中存在如下限制:
1、应收账款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仕净科技合并应收账款期末余额129508.13万元,计提坏账准备期末余额69137.04万元。我们对仕净科技应收账款实施函证,相关应收账款回函比例较低。我们亦无法进一步执行访谈、实地核查等替代程序,以证实应收账款余额的真实性。
2、资产减值
我们未能对仕净科技2025年计提的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资产减值准
备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截至本审计报告日,仕净科技管理层仍未能提供
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公司上述资产进行估值的报告等资料。
3、存货
公司于资阳投入了高效太阳能电池片生产制造基地项目,该项存货账面价值
6.70亿元。该项目受市场环境影响,已陷于停顿,到位的设备已被封存。由于我
们在现场仅能观察到车间内的管道安装及室外工程情况,无法对电气系统、空调系统、动力站、楼顶部的废气系统等存货执行监盘程序。由于未能以上执行监盘程序,我们无法确定该项存货的价值与会计记录是否一致,以及无法确定由于外购存货所对应的应付账款发生的合理性。我们按照审计计划对公司投入的宁国二期机电建设项目执行监盘审计程序。该项存货账面价值4.92亿元。经现场盘点,实盘数量及价值与账面记载存在重大差异。我们未能获取充分、恰当的证据来确定账面价值的合理性。
(二)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公司报告期内电池片业务为大额经营亏损,环保板块除少量运维性质的业务收入外,基本停滞;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2.72亿元、股东权益合计为-2.50亿元,负债高于资产;由于诉讼导致大部分银行被冻结,公司的诉讼较多,但在报告期末没有预计负债。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证实与诉讼相关的预计负债。仕净科技存在多个不确定性事项,这些不确定性事项之间存在相互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因无法取得充分、适当的证据,上述事项是否影响本报告“一、现场检查事项”
之“(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一、现场检查事项”之“(六)业绩情况”“一、现场检查事项”之“(八)其他重要事项”部分的结论,存在不确定性。本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无法表示意见所涉事项进展情况,并提请公司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尽早消除不确定性因素对公司的影响。
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1622.4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69.81%;实
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34552.78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8.8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31954.38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1.19%。审计机构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基于上述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无法发表意见。
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被交易所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对公司经营环境、业务发展造成一定负面影响。(本页无正文,为《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万晓乐张晶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