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30 证券简称:*ST仕净 公告编号:2026-058
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1、本次拟司法拍卖标的物为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仕净科技”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叶女士持有的 2800000股公司股份,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8.85%,占公司总股本的 1.38 %。若本次司法拍卖成交并完成过户登记,朱叶女士持股将由 31646790股减少至 28846790股(朱叶女士于 2026 年 8 月 27 日进行拍卖的 2000000 股流拍),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将由
15.64%降至 14.25%。本次司法拍卖事项目前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等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形;但如后续还有其他司法拍卖情形发生,可能会对公司控制权产生影响。
2、本次司法拍卖事项尚处于拍卖公示阶段,根据相关规定,法院有权在拍 卖
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后续可能还涉及竞拍(或流拍)、 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 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司法拍卖竞买人应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 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一款,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第十六条第(三) 项、
第十五条第二款等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司法拍卖股份如完成股权变更过户,司法拍卖竞买人在过户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本次所受让的股份。
一、股东股份将被拍卖的基本情况1、股东股份拟被拍卖基本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出具的网络司法拍卖公示书【(2026)
苏 0507 执 645 号之二】将于 2026 年 9月 29日 10时起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 10时止(延时的除外)公开拍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叶女士所持有的
2800000股公司股份(目前全部处于质押/司法冻结状态)。目前处于拍卖公示期,
若本次拍卖成功,将导致朱叶女士出现权益变动的情形。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是
是 否否
为 控为
股 股
限 申
股 东 或 拍 执 拍
本次拍卖 占其所 占公司 售 请
东 第 一 卖 行 卖
股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股 执
名 大 股 时 机 原
(股) 比例 比例 及 行
称 东 及 间 构 因
限 人
其 一售
致 行类
动 人型山东
2026年 9月
省国 苏州
29日 10时
际信 市相
至 2026年 司 法
朱叶 是 2800000 8.85% 1.38% 否 托股 城区
9月30日10 裁 定
份有 人民
时止(延时限公 法院的除外)司
2、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被拍卖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拍卖股份情况如下:
占公
持股数量 累计被拍卖 累计被标记 占其所持 司总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股) 数量(股) 数量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朱叶 31646790 15.64% 2000000* 0 6.32% 0.99%
叶小红 8633870 4.27% 0 0 0% 0%
董仕宏 84840 0.04% 0 0 0% 0%
合计 40365500 19.95% 0 0 6.32% 0.9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拟被司法拍卖的股份外,控股股东朱叶女士所持公司
2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99%)已于 2026年 8月 28 日流拍(该笔将于 2026年 9月 17 日 10时至 2026年 9月 18 日 10时止进行二拍)。
二、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叶女士共计持有公司
股份316467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64%;累计质押冻结股份数量为3164679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 100%,占公司总股本的 15.39%;本次拟被司法拍卖的公司股份共计 2800000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 8.85%,占公司总股本的 1.38%。
若本次司法拍卖成交并完成过户登记,朱叶女士持股将由 31646790股减少至 288467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将由 15.64%降至 14.25%。其一致行动人叶小红女士与董仕宏先生分别持有公司股份 8633870股及 84840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 4.27%及 0.04%,其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38365500股,合计持股比例将降至 18.96%。
2、本次司法拍卖事项尚处于拍卖公示阶段,根据相关规定,法院有权在拍 卖
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后续可能还涉及竞拍(或流拍)、 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3、司法拍卖竞买人应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 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一款,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 年修订)》第十六条第(三)项、
第十五条第二款等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司法拍卖股份如完成股权变更过户,司法拍卖竞买人在过户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本次所受让的股份。
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9月 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