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32证券简称:新柴股份公告编号:2026-18
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朱观岚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主体为持有浙江新柴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新柴股份”)
5%以上股份的股东朱观岚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
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集中竞价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3、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朱观岚先生持有股份比
例从16.5837%下降至15.6199%。
4、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减持股份计划的承诺与履行情况、意向、计划等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6年 1月 1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朱观岚先生《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现将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实施情况股东减持均价减持股数
减持方式减持日期减持比例(%)名称(元/股)(股)
朱观集中竞价2026-03-0615.13005000000.2074
岚集中竞价2026-04-2913.07063660480.1518集中竞价2026-04-3013.071414581000.6047
合计23241480.9638
注: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241133400股;2.所有数据若合计数与分项数值之和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朱观岚先生于2026年2月6日至2026年4月30日,通过集中竞价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324148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0.9638%(简称“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朱观岚住所浙江省新昌县大道西路888号
权益变动时间2026年2月6日——2026年4月30日
权益变动过程朱观岚于2026年2月6日至2026年4月30日,通过集中竞价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324148股,持股比例由16.5837%下降至15.6199%,触及1%的整数倍。
股票简称新柴股份股票代码301032变动类型
(可多增加□减少?一致行动人有□无?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A股 2324148 0.9638
合计23241480.9638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
宗交易□间接方式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执行法院裁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定□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继承□赠与□表决权让渡□
其他□(请注明)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占总股本比例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股数(股)
(%)(%)
合计持有股份3998880016.58373766465215.619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99972004.145976730523.1821
有限售条件股份2999160012.43782999160012.4378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
是?否□
出的承诺、意向、计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减持股份计划的承诺与履行情况、意向、计划划
等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6年1月1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是□否?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
是□否?
条的规定,是否存在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主体为持有新柴股份5%以上股份的股东朱观岚先生,不属
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集中竞价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3、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朱观岚先生持有股份比
例从16.5837%下降至15.6199%。4、朱观岚先生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变动明细;
2、朱观岚先生出具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