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32证券简称:新柴股份公告编号:2025-30
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周高峰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6日披露了
《关于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28),因个人资金需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周高峰先生计划在该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部分公
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8125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0.0117%)。
公司于近日收到周高峰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完成告知函》,周高峰先生已减持其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281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0.0117%。
周高峰先生本次减持股份总数未超过减持计划约定的股数,其本人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
2.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减持均价减持股数减持比例减持方式减持日期名称(元/股)(股)(%)
周高集中竞价2025-06-2513.6885281250.0117
峰合计281250.0117
注:所有数据若合计数与分项数值之和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3.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名称持股数量占总股本比持股数量占总股本比
(股)例(%)(股)例(%)
合计持有股份1125000.0467843750.0350周高
无限售流通股281250.011700峰
高管锁定股843750.0350843750.0350
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241133400股。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周高峰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
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3.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
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本次股份减持完成后,周高峰先生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已全部实施完毕。
三、备查文件
周高峰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完成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