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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普医学: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7-14 00:00 查看全文

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033证券简称:迈普医学公告编号:2026-054 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人数:2人; 2、本次拟归属的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33089股,占 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股份,下同)0.05%; 3、本次拟归属的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9.10元/股(调整后); 4、本次拟归属的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 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5、本次拟归属的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在相关手续办理完成 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成就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2023年8月1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2023年激励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形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 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3、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86.8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6606.2951万股的2.83%。 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76.8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6606.2951万股的2.68%,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94.65%;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10.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6606.2951万股的0.15%,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5.35%。 4、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49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管理人员、核心技术和业务骨干人员。不包括迈普医学独立董事、监事以及外籍员工。 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分配情况如下: 获授的第二类占本激励计划占本激励计划姓名职务限制性股票数拟授出权益数草案公布日股量(万股)量的比例本总额比例 袁玉宇董事长、总经理16.008.57%0.24% 王建华董事、副总经理16.008.57%0.24% 董事、副总经理、 骆雅红8.004.28%0.12%财务总监 龙小燕董事、董事会秘书8.004.28%0.12%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和业 128.8068.95%1.95% 务骨干人员(45人) 预留10.005.35%0.15% 合计186.80100.00%2.83%预留激励对象指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会批准时尚未确定但在本 激励计划存续期间纳入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应当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5、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归属安排和禁售期 (1)有效期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 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授予日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在60日内(有获授权益条件的,从条件成就后起算)按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向激励对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象首次授予权益,并完成公告等相关程序。公司未能在60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应当及时披露不能完成的原因,并宣告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规定不得授出权益的期间不计算在60日内。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 12个月内确认。 授予日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若根据以上原则确定的日期为非交易日,则授予日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为准。 (3)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下列期间内不得归属: *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 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激励对象归属限制性股票时应当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归属安排归属比例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 第一个归属期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30%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 第二个归属期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30%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后 第三个归属期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40%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则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归属安排归属比例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 第一个归属期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30%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 第二个归属期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30%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后 第三个归属期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40%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予,则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归属安排归属比例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 第一个归属期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50%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 第二个归属期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50%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在上述约定期间因归属条件未成就而不能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的规定作废失效。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4)禁售期激励对象通过本激励计划所获授公司股票的禁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 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6、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20.80元,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20.80元的价格购买公司股票。 7、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 (1)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23年-2025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各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 对应考核年度(基于2022年)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首次授予以及在第一个归属期2023年15%12%公司2023年第三 季度报告披露前第二个归属期2024年45%36%预留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2025年90%72%在公司2023年第 第一个归属期2024年45%36%三季度报告披露后预留授予的限 第二个归属期2025年90%72%制性股票公司层面归属比例考核指标业绩完成度 (X)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A≥Am X=100% 各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A) An≤A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等发表了明确意见。 2、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8月10日,公司对拟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以内部张贴的方式进行了公示公告。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或意见。2023年8月11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33)。 3、2023年8月1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2023年8月17日披露了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35)。 4、2023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4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认将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20.80元/股调整为20.40元/股,同意确定2024年6月27日为预留授予日,向3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9.40万股,预留授予价格为20.40元/股。剩余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0.60万股作废。 6、2024年9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2024年10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 8、2025年7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9、2025年7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暂缓归属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 10、2025年8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1、2025年10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7)。 12、2026年7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出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 1、董事会就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 情况 2026年7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2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3089股。 2、归属时间安排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对应的归属比例为50%。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日为2024年6月27日,因此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为2026年6月29日至2027年6月25日。 3、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归属条件达成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以下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足归属条件。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 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 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 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形,满足归属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3 名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 (三)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对象在第二个归属期前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12个已离职,在职的2名激励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对象均符合归属任职期限要求。 (四)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2024年-2025年会 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根据华兴会计师事务 如下表所示: 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各年度营业收入增长公司出具的《审计报率(%)对应考核年度(基于2022年)告》(华兴审字目标值触发值 [2026]25015080015 (Am) (An)号),公司2025年营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2024年45%36%业收入较2022年增长 的限制性88.90%,高于触发值 股票第二个归属期2025年90%72%72%。达到本激励计划公司层面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业绩完 考核指标归属比例期业绩考核目标,对应成度 (X) 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 A≥Am X=100% 约为 98.78%。 A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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