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033证券简称:迈普医学公告编号:2025-038
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6月13日下午14:30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6月13日(星期五)下午14:30
2、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崖鹰石路3号迈普医学大厦会
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
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6月13日(星期五)。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13日(星期五)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13日(星期五)上午9:15至2025年6月1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袁玉宇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4人,代表股份33738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9904%(已剔除截止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下同)。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140558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243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8人,代表股份196829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747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6人,代表股份47072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14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6人,代表股份4707270股,占公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142%。
3、公司全部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含通讯方式)了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
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371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98%;反对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8%;弃权1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6869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88%;反对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61%;弃权
1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52%。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制定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2.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372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1%;反对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8%;弃权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6897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82%;反对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61%;弃权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57%。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表决通过。
2.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372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52%;反对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8%;弃权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6887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70%;反对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61%;弃权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69%。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表决通过。
2.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371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09%;反对1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6%;弃权1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6839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50%;反对1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98%;弃权
1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52%。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表决通过。
2.4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371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98%;反对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8%;弃权1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6869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88%;反对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61%;弃权
1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52%。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关于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规定;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
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州迈普再生医
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