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迈普医学
保荐代表人姓名:胡轶聪联系电话:0755-82492010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冠峰联系电话:0755-82492010
一、保荐工作概述项目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是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0次,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1年注销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是,2021年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2次,其余已阅会议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2次,其余已阅会议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无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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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工作内容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不适用7、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次数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1次
(2)培训日期2024年12月30日
*资本市场政策
*现金分红
(3)培训的主要内容
*规范减持
*信息披露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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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无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无不适用
3、“三会”运作无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无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无不适用
6、关联交易无不适用
7、对外担保无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无不适用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无不适用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无不适用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无不适用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是否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承诺解决措施
1、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
是不适用
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2、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与承诺是不适用
3、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的措施和承诺是不适用
4、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承诺是不适用
5、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是不适用
6、关于信息披露责任的承诺是不适用
7、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是不适用
8、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是不适用
9、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是不适用
10、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避免
是不适用同业竞争的承诺
11、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是不适用
四、重大合同履行情况
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持续督导期内,影响公司重大合同履行的各项条件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合同无法履行的重大风险。
五、特别表决权事项
持续督导期内,公司不存在特别表决权的情况,故不适用。
六、其他事项报告事项说明华泰联合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项目的保荐机构,原指定刘恺先生、张冠峰先生担任该项目的保荐代表人负责其保荐工作。2024年11月,因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刘恺先生工作变动,不能继续担任持续督导期的保荐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华泰联合委派胡轶聪先生接替刘恺先生担任公司的保荐代表人,履行后续的持续督导职责。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报告期内本保荐人未因该项目被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
交易所对保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报告期内迈普医学不存在被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无(以下无正文)
4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胡轶聪张冠峰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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