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35证券简称:润丰股份公告编号:2026-031
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归属日:2026年5月21日;
*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139人;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84.1279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0%;
*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设限售期,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润丰股份”)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近日,公司已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完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的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1-2024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股票种类:公司普通股 A股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和/或向激励
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3、首次授予价格(调整前):23.53元/股。
4、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及外籍员工)。具体分配如下:
占本激励计划公获授限制性股占授予总量的序号姓名职务告时公司股本总
票数量(万股)比例额的比例
一、高级管理人员
1沈婕总裁8.74903.50%0.03%
2邢秉鹏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5.60902.24%0.02%
小计14.35805.74%0.05%
二、其他激励对象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143人)210.637084.25%0.76%
预留部分25.005010.00%0.09%
合计250.0000100.00%0.90%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也不包括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及外籍员工。预留授予部分是否包含上述人员依据公司后续实际发展情况而定。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监事会
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4、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5、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和归属安排情况: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
-2-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5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
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5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
*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
生之日起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止;
*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归属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归属安排归属时间予权益总量的比例自相应部分授予之日起17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
第一个归属期相应部分授予之日起29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40%止自相应部分授予之日起29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
第二个归属期30%首次授予之日起41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自相应部分授予之日起41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
第三个归属期30%首次授予之日起53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完成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
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不得递延至下期归属。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
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6、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业绩考核要求
-3-(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考核年度为2025-2027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2024年的净利润为基数,根据各考核年度的净利润增长率,确定各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对应的归属批次及公司层面归属比例。假设每个考核年度的实际净利润增长率为 A,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层面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净利润增长率归属期考核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归属期2025年30%20%
第二个归属期2026年45%30%
第三个归属期2027年60%40%考核指标业绩完成度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A≥Am 100%
以公司2024年净利润为基数,各考核年An≤A<Am 80%+(A-An)/(Am-An)*20%
度实际考核指标完成值(A)
A<An 0
注:1、上述“净利润(2024)”指经审计的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上述“净利润(2025-2027年)”指经审计的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
的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如有)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作为计算依据。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其个人上一年度的绩效考核挂钩,具体归属比例依据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考核结果(X) X≥80 分 60分<X<80分 X≤60分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Y) 100% 80% 0%
若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当期所有激励对象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若公司/公司股票因经济形势、市场行情等因素发生变化,继续执行激励计划难以达到激励目的,经公司董事会及/或股东大会审议确认,可决定对本激励计划-4-的尚未归属的某一批次/多个批次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或终止本激励计划。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
2、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1月6日,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与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并于2024年11月7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4年11月12日,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激励计划获得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同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24年11月12日作为首次授予日,向145名激励对象授予224.995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
5、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出具相应报告。
-5-(三)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历次变动情况
1、激励对象人数及数量调整
鉴于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6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7.4290万股;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4人第一个归属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其个人绩效考核原因不能完全归属,作废其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0.3381万股。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7.7671万股,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调整139人。
2、授予价格调整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及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调整后,首次授予价格由23.53元/股调整为22.77元/股。
(四)关于本次归属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除上述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变动内容外,本次归属的相关事项与公司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情况
(一)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六章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归属安排和禁售期”中相关规定: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归属安排归属时间予权益总量的比例自相应部分授予之日起17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相应
第一个归属期40%部分授予之日起29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自相应部分授予之日起29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
第二个归属期30%授予之日起41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自相应部分授予之日起41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
第三个归属期30%授予之日起53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满足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后,归属数量均为获授限制性股-6-票数量的40%。本次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2024年11月12日,因此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为2026年4月13日至2027年4月12日。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序号归属条件达成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归属条
1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件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
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
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归
2理人员情形的;
属条件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三)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3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激励对象符合归属任职期限要求。
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四)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根据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考核年度为2025-2027年合伙)出具的上会师报字(2026)第
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2024年的净利6628号《审计报告》,公司2025润为基数,根据各考核年度的净利润增长率,确定各年度年净利润为10.45亿元,剔除股份支4的业绩考核目标对应的归属批次及公司层面归属比例。假付费用影响后的数值为10.73亿元,
设每个考核年度的实际净利润增长率为A,首次授予的限制 相比 2024 年净利润 4.50 亿元增长率为138.42%,达到了业绩考核目性股票公司层面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标值(Am),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净利润增长率
考核年度100%。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7-2025年30%20%业绩完成公司层面归属比例度
A≥Am 100%
An≤A<
80%+(A-An)/(Am-An)*20%
Am
A<An 0
注:1、上述“净利润(2024)”指经审计的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上述“净利润(2025-2027年)”指经审计的归属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
股计划(如有)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作为计算依据。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触发值(An)的,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
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五)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其个人
上一年度的绩效考核挂钩,具体归属比例依据激励对象个1、首次授予145名激励对象中:
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1)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考核结果
X≥80分 60分<X<80分 X≤60分 已不符合激励条件;
(X)
(2)4名激励对象2025年绩效考核个人层面归
5 100% 80% 0%属比例(Y) 结果:60分<X<80分,个人层面归
若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当期所有激励属比例为80%;
对象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3)剩下的135名激励对象2025年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 绩效考核结果:X≧80分,个人层面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归属比例为100%。
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
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设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的相关归属事宜,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三)部分或全部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8-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具体情况
1、归属日:2026年5月21日;
2、归属数量:本次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4.1279万股;
3、本次实际归属人数(调整后):139人;
4、授予价格(调整后):22.77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1)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截至2025年10月1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2497945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89%,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51.5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46.96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24815120.34元(不含交易费用)。
(2)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与回购股份均价差异之会计处理的说明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调整后)为22.77元/股,与上述已回购股份的回购均价存在差异。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第二十二条规定: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属于权益工具的,其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时,发行方应当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同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中对回购股份进行职工期权激励规定:企业应于职工行权购买本企业股份收到价款时,转销交付职工的库存股成本和等待期内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累计金额,同时,按照其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6、激励对象发生变化的情况及放弃权益的处理:在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认
购资金缴纳、股份登记的过程中,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部分出资,其已满足归属条件但尚未办理归属登记的2.5604万股限制性股票将予以作废。
7、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调整后):
-9-已获授限制归属数量占已获本次归属数序号姓名职务性股票数量授予股票总量的量(万股)(万股)百分比
一、高级管理人员
1沈婕总裁8.74900.980011.20%
2邢秉鹏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5.60902.243640.00%
小计14.35803.223622.45%
二、其他激励对象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203.208080.904339.81%
(137人)
合计217.566084.127938.67%
注:1.上表中“已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剔除已离职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2.在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缴纳、股份登记的过程中,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
自愿放弃部分出资,其已满足归属条件但尚未办理归属登记的2.5604万股限制性股票将予以作废。
3.实际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激励计划的获授股票归属后不设置禁售期,本次归属的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6年5月21日。
(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限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
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将其持
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短线交易的规定发生变化,则按照变更后的规定处理上述情形。
3、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减持公司股票还需遵守《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
-10-相关规定。
4、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
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五、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6年5月7日出具了上会师报字
(2026)第9677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截至2026年5月6日止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经审验,截至2026年5月6日止,实际参与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认购的激励对象共计139名员工,实际认购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为
841279股,公司已收到的上述股权激励对象缴纳的股票认购款合计人民币
19155922.83元。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本次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本次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日为2026年5月21日。
六、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本次归属募集的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单位:股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本次变动后股份性质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3934880.14+241774176650.15
非流通股
其中:高管锁定股3934880.14+241774176650.15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
28037748699.86-2417728035330999.85
股
-11-三、总股本280770974100.000280770974100.00
注: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包含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本次归属新增的股份按照相关规定执行锁定,最终以归属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户股票,本次归属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不变,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将减少841279股,不会对公司股权结构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且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八、律师关于本次归属的法律意见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归属安排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九、备查文件
1、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
会议决议;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4、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2-2026年5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