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35证券简称:润丰股份公告编号:2026-021
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润丰股份”)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
2、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1月6日,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与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并于2024年11月7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4年11月12日,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激励计划获得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同日公司对外-1-披露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24年11月12日作为首次授予日,向145名激励对象授予
224.995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
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
5、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出具相应报告。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1、因激励对象离职作废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辞退)而离职,自情况发生之日起,董事会可以决定对激励对象已获授限制性股票中满足等待期要求及考核条件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继续保留归属权利,其余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鉴于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6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需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7.4290万股。
2、因激励对象个人考核未达标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鉴于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 4人 2025年绩效考核结果为:60分<X<80分,本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能完全归属,仅按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的80%归属。上述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需作废的限制性股票合
计0.3381万股。
-2-综上所述,本次合计作废7.7671万股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三、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层和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全体股东创造价值回报。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由于首次授予部分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4名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个人绩效考核未完成达标导致不能完全归属,公司需作废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7.7671万股。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
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事项。
五、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
会议决议;
3、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3-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