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35证券简称:润丰股份公告编号:2026-033
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专户中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
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以现有总股本280770974股剔除已回购股份1656666
股后的279114308股为基数。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
算后的每10股现金分红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334937169.60元/280770974股*10=11.929194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股转增股数=转增股份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83734292股(本次转增股数系公司根据计算舍尾处理所得,实际数量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下同)/280770974股*10=2.982298股。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1+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变动比例)=(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1.1929194元/股)/(1+0.2982298)。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5月19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1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26年5月19日召开的2025年年
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2元人民币(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或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股
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期间,
因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的归属登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减少841279股。截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剩余股份为1656666股。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1656666股后的27911430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0.8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
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
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2.4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
2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1.2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280770974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364505266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5月2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26年6月1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6月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8*****331山东润源投资有限公司
2 08*****918 KONKIA INC
308*****334山东润农投资有限公司
408*****340济南信博投资有限公司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5月22日至登记日:2026年5月2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6年6月1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3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后本次变动股份性质比例(+/-)比例数量(股)数量(股)
(%)(%)
一、限售条件流通
4176650.15+1253005429650.15
股/非流通股
其中:高管锁定股4176650.15+1253005429650.15
二、无限售条件流
28035330999.85+8360899236396230199.85
通股
三、总股本280770974100.00+83734292364505266100.00
注:上述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中的数据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最终确认的数据为准。
八、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364505266股摊薄计算,2025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2.89元。
九、调整相关参数
1、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公司控股股东山东润源、股东 KONKIA、山东润农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股票上市之日起满36个月后24个月内,如进行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若上述期间公司股票发生派发股利、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事项,减持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前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量的20%。”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最低减持价限制亦作相应调整。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将按照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调整方法和程序进行调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具体情况请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
算后的每10股现金分红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334937169.60元/280770974股*10=11.929194元(保留六位小数,最4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股转增
股数=转增股份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83734292股/280770974股
*10=2.982298股。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1+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变动比例)=(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1.1929194元/股)/(1+0.2982298)。
十、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汉峪金融商务中心五区5号楼30层
咨询联系人:邢秉鹏
咨询电话:0531-83199916
传真电话:0531-83191676
十一、备查文件
1、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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