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36证券简称:双乐股份公告编号:2025-032
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任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非独立董事辞任的情况
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潘久华先
生的书面辞任报告。因公司内部工作调整,潘久华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辞任后仍担任公司相关职务。潘久华先生的辞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任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二、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情况2025年6月9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职工代表董事人选的议案》。经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选举潘久华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潘久华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职工代表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潘久华先生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备查文件
1、书面辞任报告;
2、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1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9日
2附件:
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潘久华先生,男,1977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工程师。1998年至今任职于双乐颜料,历任车间操作工、部门科员、设计总监等职,现任公司标准总监。
截至公告日,潘久华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泰州共享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303712股股份,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0.30%。
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潘久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及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相关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