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双乐
颜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乐股份”或“公司”)2025年度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对双乐股份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678号)同意,双乐股份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8000000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8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8754500.00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91245500.00元。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1月5日汇入公司指定账户内,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 ZA10008号)。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且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根据《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1单位:万元
扣除发行费序项目投资拟使用募集项目名称实施主体用后募集资号总额资金投资额金投资金额
1高性能蓝绿颜料项目双乐泰兴18500.0016621.7516621.75
2高性能黄红颜料项目双乐泰兴46347.8941577.2441577.24
高性能功能性颜料产品
3双乐股份6000.003801.013801.01
研发中心项目
4补充流动资金双乐股份18000.0018000.0017124.55
合计88847.8980000.0079124.55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截至2026年1月31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77545.99万元。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或可转让可提前支取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
2存款、金融机构的收益凭证、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保本型产品,该等产品不得
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四)实施方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
(五)现金管理的收益分配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尽管公司拟选择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
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
资的具体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产品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
投资产品,明确好投资产品的金额、品种、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中心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金融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
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将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
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
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和资金安全的
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公司于2026年2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双乐股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保荐机构对双乐股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4(本页无正文,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澎张雪梅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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