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于2024年12月26日经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履行独立董事法定职责,秉持专业精神,持续强化与履职相匹配的知识技能、管理能力和行业经验,及时掌握上市公司治理、规范运作、信息披露等相关规则,持续提升履职能力。现将2024年度任职期间内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曾繁军,男,1977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00年6月毕业于中南大学法学院经济法专业,本科学历,具有20多年的法律工作经验。
曾先后担任上市公司深圳市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法律助理、深圳茂业(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经理、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法律事务经理、广东深大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广东法尔律师事务所主任;现为北京德恒(广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兼任河源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特约调解员、北京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1、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9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任职期间召开董事会会议0次,应出席董事会次数0次。
2、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4次股东大会,本人任职期间应出席股东大会
0次,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出席1次股东大会。
1(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第二届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任职期间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0次,应出席提名委员会会议次数0次。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第二届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任职期间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0次,应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次数0次。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8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第二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间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0次,应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次数
0次。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作为第二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任职期间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0次,应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次数0次。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年度任职时间较短,未涉及披露定期报告及相关财务会计报告事宜。
(四)现场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履职情况
2024年度任职时间较短,本人尚未开展现场工作及实地考察。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及与中小投资者沟通交流情况
自2024年12月起担任独立董事,本人任期期间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积极推动并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
整、及时和公正完成信息披露工作,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将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权益为工作重心,始终重视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并将积极与投资者对话,听取建议和解答问题。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任期期间未发生需审议的关联交易、公司及相关方未出现
2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公司被收购的相关情况,未发生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
事务所情况、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等事项。
四、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或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无提议更换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报告期内,无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五、总体评价及建议
在未来的工作中,本人将继续秉持独立董事的职责感和使命感,积极投身于公司治理与决策过程,为公司稳定及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此外,也将进一步加强与广大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尤其是关注中小投资者的需求,确保他们的意见得到充分关注和尊重。
最后,本人对公司未来的发展充满信心,并期待与公司董监高一起为公司的繁荣和进步贡献自己的力量。再次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董事会办公室给予的支持与合作!
特此汇报!
报告人:曾繁军
日期:202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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