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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海陆: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5-15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1040证券简称:中环海陆公告编号:2026-026

债券代码:123155债券简称:中陆转债

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上午9:15-9:25,

9:30-11:30,下午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张家港市锦丰镇合兴华山路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剑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386023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38.6020%。

1其中: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5人,代表公司有

表决权的股份共计384489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38.4486%。

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153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153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153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1534%。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000%。

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153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1534%。

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在本次会议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会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会议并进行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85953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9%,反对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1%,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为:同意14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368%,反对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63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85953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9.9819%,反对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1%,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为:同意14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368%,反对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63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85953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9%,反对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1%,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为:同意14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368%,反对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63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85921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6%,反对1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4%,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为:同意14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3507%,反对1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49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85953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9%,反对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1%,

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为:同意14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368%,反对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63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4945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14%,反对1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86%,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为:同意13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9831%,反对1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169%,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86013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4%,反对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为:同意15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481%,反对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19%,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6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85946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1%,反对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9%,

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为:同意14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9804%,反对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196%,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86007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9%,反对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1%,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为:同意15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570%,反对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3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所有议案均需要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见证律师:曹宗盛、朱明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

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

5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5日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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