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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百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秦曦)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4-26 查看全文

金百泽 --%

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秦曦)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秦曦,自2022年6月24日经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聘任为公司独立董事,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客观、公正、审慎地发表意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以下又称“报告期”)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秦曦,男,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管理学专业,中级经济师。2017年04月至今担任上海上创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2017年06月至今担任上海上创信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2018年01月至今担任嘉兴上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9年07月至今担任上海新微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兼董事,2020年06月至今担任上海理微医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法人代表,2020年09月至今担任河南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现担任上海图原置业投资有限公司、苏州金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新安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福州物联网开放实验

室有限公司、上海新微半导体有限公司、上海维安电子有限公司、漫迪医疗仪器(上海)有限公司、广州新锐光掩模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新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超越摩尔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矽杰微电子(厦门)有限公司等公司董事;

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报告期,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计召开4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应参加董事会会议4次,

实际出席董事会会议4次,同年度,公司共计召开4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出席了3次股东大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应委托出席缺席董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出席股东姓名参加董事会董事会次事会次亲自参加董事会会次数大会次数次数数数会议赵亮4400否3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需要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三)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根据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及其它有关规定,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以及事前认可意见:

1、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序号日期届次事项意见情况

对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2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使

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部分募

第五届董事会第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

12023/4/25同意

五次会议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为全资子公司出具保证函、董事2023年度薪酬(津贴)方案、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

方案、2022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对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第五届董事会第用情况、2023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关联

22023/8/28同意

六次会议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对参加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项目及

第五届董事会第

32023/10/25融资、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同意

七次会议了独立意见。2、发表事前认可意见情况序号日期届次事项意见情况

第五届董事会第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表

12023/4/25同意

五次会议事前认可意见。

第五届董事会第对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事前

22023/10/25同意

七次会议认可意见。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进行了下述工作:

组织参与了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以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公司内控。积极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及考评方案,并对其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和审议。

(五)与内审、会计师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审计部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计划、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积极推动公司审计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度审计中发挥作用,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六)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通过电话、邮件和实地考察等多种方式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了解熟悉公司业务拓展和战略方向,就市场趋势、行业研发等方面提出建议。

此外,为促进公司更好梳理战略经营规划,提升核心竞争力,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等,利用自身经验,在金百泽深圳总部进行了半导体行业投资及公司规划发展主题的分享。

(七)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对提交到董事会审

议的各项议案认真审核,独立、客观、公正的行使表决权并对有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推动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人保持与公司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关注公司的技术开发、业务开展、年度计划落实等情况。在年报编制、审计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保持与公司审计机构的充分沟通,确保公司的财务数据能够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公司2023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

3、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机构发

布的法律法规、规范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未有独立聘请

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独立董事履职要求的规定,对公司重大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并积极提出自己的专业指导意见。

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本人就2023年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出具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除上述事项外,在本人任期内,公司未发生其他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认为,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需要,预计的关联交易合理,定价依据符合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定期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本人认为: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定期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同时,公司已根据自身的经营特点,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严格遵守执行。本人认为公司披露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2023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人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要求。本次续聘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续聘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本次续聘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2023年11月13日,该事项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2023年4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

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本人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人认为: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制定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管理情况,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

2023年5月18日,该方案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的薪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规模及公司所处行

业的薪酬水平,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股东利益和员工利益三者的关系,符合公司发展和行业薪酬水平,有利于充分调动和激励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除上述事项外,2023年度,公司未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忠实勤勉、恪尽职守,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及时向公司了解议案背景情况,按规则要求对议案进行事前书面认可,同时运用各自在金融、会计、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为推动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做出了应有的努力。

2024年,本人将继续坚持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地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秦曦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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