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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联锐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7-28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1042证券简称:安联锐视公告编号:2025-036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司董事、总经理李志洋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126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8114%,占剔除公司回购专户持股数后总股本比例1.8674%)的董事、总经理李志洋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291%,占剔除公司回购专户持股数后总股本比例0.1331%)。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总经理李志洋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占剔除公司回购持有股份总数占公司总股姓名职务专户持股数后总

(股)本比例(%)

股本比例(%)

李志洋董事、总经理12630001.81141.8674

注:1、公司董事、总经理李志洋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35000股通过珠海晓亮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2800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63000股。

2、截至2024年5月6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2089634 股。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进展及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相关情况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3.减持数量及比例:拟减持数量不超过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291%,占剔除公司回购专户持股数后总股本比例0.1331%)。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5.减持时间区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8月18日至2025年11月17日),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二)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1.李志洋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关于

股份锁定的承诺为:

“(1)安联锐视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安联锐视股份,也不由安联锐视回购该部分股份。因安联锐视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安联锐视的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应遵守上述规定。

(2)本人在担任安联锐视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将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安联锐视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

上述承诺锁定期届满后,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安联锐视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安联锐视所有;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安联锐视股份。

(3)本人所持安联锐视股份如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该

等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安联锐视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安联锐视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安联锐视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上述发行价指安联锐视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若上述期间安联锐视因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

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4)上述股份锁定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终止。

(5)若不履行本承诺所约定的义务和责任,本人将承担安联锐

视、安联锐视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违规减持安联锐视股票的收益将归安联锐视所有。”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李志洋严格遵守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本次减持的股东将根据

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二)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

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李志洋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5日

免责声明:本页所载内容来旨在分享更多信息,不代表九方智投观点,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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