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或“保荐机构”)
作为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联锐视”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2025年)修订》等
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14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2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41.91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72085.2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4978.9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由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 CAC 证验字[2021]0151 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根据《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投资:
调整后投资总序项目投资总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额备注号额(万元)额(万元)(万元)安防数字监控产品产已结项(注
119885.4819885.4819885.48
业化扩建项目1)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1198.4911198.4911198.49已结项(注2)
·1营销运营平台建设项
310026.2310026.236026.23已终止(注2)
目
4补充营运资金10536.1910536.1910536.19
合计51646.3951646.3947646.39
注1: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对“安防数字监控产品产业化扩建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2: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对“营销运营平台建设项目”的投资规模进行调整,由10026.23万元调整为6026.23万元,并将缩减的募集资金4000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或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营销运营平台建设项目”予以结项或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6006.9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目前,公司正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品种1、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银行理财产品、金融机构的收益凭证、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该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2、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2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购买渠道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等。相关产品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中规定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四)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相关事宜。
(五)资金来源
本次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
观经济、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投资产品实际收益受宏观经济、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得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
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3、公司审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和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核查,必要
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且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
六、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提高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收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行,也不存在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亦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安联锐视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充足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2025年)修订》等有关·4规定。
本保荐机构对安联锐视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5(此页无正文,为《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
章页)
保荐代表人:
赵凯任耀宗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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