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43证券简称:绿岛风公告编号:2026-023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绿岛风”)于2026年1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并于2026年1月30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公司根据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薪酬方案适用对象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薪酬方案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一)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标准为人民币7.2万元/年(税前),按月发放。
(二)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1、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按照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执行;
2、除上述情形之外的公司其他非独立董事,每月领取固定津贴,津贴标准
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综合考虑董事的工作经历、工作责任、对公司的贡献等因素进行确定。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或岗位,根据公司现行的薪酬制度,结合公司业绩指标达成情况、分管工作职责及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领取薪酬。
四、薪酬构成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
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基本薪酬根据承担的战略责任、经营规模、经营难度、岗位职责、市场薪资
行情、公司职工工资水平及其他参考因素确定,按月发放。
绩效薪酬根据个人岗位绩效考核情况、公司目标完成情况等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按各考核周期进行考核发放。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于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中长期激励收入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年度奖金、专项奖励等。
五、其他
1、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任
职时间的长短计算其应得的薪酬或津贴。
2、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或津贴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本次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
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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