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43 证券简称:绿岛风 公告编号:2026-048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的情况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6 年 09 月 11日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以总股本 68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合计派发现金 2040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内容与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间距离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为:公司以总股本 68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 3.00元(含税;扣税后,A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70元;A股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
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A股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不送红股,
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6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3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09 月 21 日,除权日(除息日)为:
2026年 09月 22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截止 2026年 09月 2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09月 2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850 台山市奥达投资有限公司
2 03*****418 李清泉
3 08*****852 台山市振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 03*****261 李振中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 09月 14日至登记日:2026年
09月 21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股东台山市奥达投资有限公司、李清泉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
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按照有关规定对发行价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26.75元/股,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的历次权益分派实施情况,上述股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 23.12 元/股。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广东省台山市台城南兴路 15号
咨询联系人:朱道、金圣涵
咨询电话:0750-5605598
传真电话:0750-5415555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