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对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司农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2020年11月25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合伙企业(特殊普通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MA9W0YP8X3;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
南沙区南沙街兴沙路6号704房-2;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吉争雄。
2、人员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436人,合伙人36人,注册会计师17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92人。
3、业务规模
2025年度,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未经审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13529.21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12194.0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7160.34万元。
2025年度,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49家,主要行业有:
制造业(27);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6);批发和零售业(3);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3);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2);建筑
业(2);采矿业(1);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房地产业(1);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教育(1);不含税
1审计收费总额5407.17万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773.38万元(未经审计),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符合相关规定,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从成立至今没有发生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10人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2025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拟续聘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及内控审计业务。2025年9月12日,公司召开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该项议案。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出具了《2025年度审计报告》;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司农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在2025年度内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人员安排、时间安排、审计范围、重要性水平、审计重点、关键审计事项等内容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对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
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一)2025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
了全面仔细的核查。经核查,一致认为司农会计师事务所能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及能力要求,同意拟续聘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5年12月26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就2025年报审计工作的开展,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开展会议,进行沟通。司农会计师事务所针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人员安排、时间安排、审计范围、重要性水平、审计重点、关键审
计事项等内容向审计委员会进行了汇报,并进行了相关讨论。
(三)2026年4月16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就2025年报的审计结果,与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开展会议,进行沟通。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对2025年度审计结论、财务报表情况进行了详细汇报,并就数值变动较大科目进行了原因解释。
(四)2026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度财务报告》《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
3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
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
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