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苏州
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禄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及进行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天禄科技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058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57900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5.81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金额为人民币4077399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45736906.55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62002993.45元。
截至2021年8月10日,公司上市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1]000566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累计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260542234.73元,其中:2020年使用募集资金5654152.00元,2021年使用募集资金176677434.06元,2022年使用募集资金8752668.45
1元,2023年使用募集资金27714942.25元,2024年使用募集资金23245585.16元,2025年使用募集资金18497452.81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使用募集资金收到利息收入和暂时闲置资金投资实现的收益18182471.10元,发生手续费等支出5102.50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19638127.32元。
2、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天禄科技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71号)同意注册,公司向1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7164014.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6.3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7059988.76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
3161286.80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3898701.96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3]000752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用于募集资金承诺项目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累计已使用113898701.96元,使用募集资金收到利息收入8579.45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8579.45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并于2021年8月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所2在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
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存储银行名称账号初始存放金额截止日余额方式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1053840104004205450000000.002046961.80活期
公司苏州黄埭支行
中信银行苏州相城支行811200101340060930652002993.45787480.40活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32250199744000001273169233813.0518430.17活期
公司苏州黄埭支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1219900000949110000000.001085254.95活期
唯亭西区支行
合计381236806.503938127.32
注1: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尚未支付的部分发行费用19233813.05元;
注2: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119638127.32元,其中,银行活期存款余额为3938127.32元,银行七天通知存款余额为115700000.00元。
2、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并于2023年12月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存储方银行名称账号初始存放金额截止日余额式华夏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江苏自贸试验1245400000053043335559988.762573.25活期区苏州片区支行
3存储方
银行名称账号初始存放金额截止日余额式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8910007880140000269880000000.006006.20活期苏州分行相城支行
合计115559988.768579.45
注1: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尚未支付的部分发行费用1661286.80元;
注2: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8579.45元,全部为银行活期存款余额。
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详见附表1《首次公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外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5年12月31日,除利息收入外已全部使用完毕。
详见附表2《向特定对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报告期内,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天禄科技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
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台账、募
集资金用原始凭证等资料,并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交流等。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4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天禄科技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
执行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等情形;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天禄科技不存在违规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等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5(此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飞潘世海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章)年月日(此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关峰王飞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章)年月日附表1首次公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362002993.45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8497452.81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260542234.73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项目可项目达到是否已变更项截至期末投本年度是否达行性是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募集资金承诺投资调整后投资总本年度投入金截至期末累计投预定可使
目(含部分变资进度(%)实现的到预计否发生
投向总额额(1)额入金额(2)用状态日
更)(3)=(2)/(1)效益效益重大变期化承诺投资项目
1.扩建中大尺寸导光板项
是217247700.00162002993.455200999.5560407250.5937.292026/2/13不适用是目
2.新建光学板材项目是205342300.0050000000.0013296453.2650134984.14100.272026/2/13不适用否
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否150000000.00150000000.000.00150000000.00100.00不适用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572590000.00362002993.4518497452.81260542234.7371.97超募资金投向无
合计572590000.00362002993.4518497452.81260542234.7371.971、扩建中大尺寸导光板项目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受全球宏观经济下行影响,2022年导光板终端消费电子需求下降,面板行业处于周期性低谷,供给端节奏放缓,导致公司扩产项目实际进展低于预期。为确保公司募投项目稳步实施,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证资金安全合理使用,本着对股东负责的原则,经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团队审慎研究,为确保产能建设与下游需求相匹配,根据对市场及客户实际需求的预测,延长“扩建中大尺寸导光板项目”募投项目期限至2025年2月13日。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扩建中大尺寸导光板项目”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扩建中大尺寸导光板项目”进行延期,将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为2026年2月13日,公司董事会、监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事会和保荐机构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
2、新建光学板材项目募投项目)公司于2022年12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和项目延期的议案》,并于2023年1月10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根据近两年外部宏观经济变化的影响、行业发展现状以及公司战略,公司谨慎、适度调整“新建光学板材项目”的建设期。同时,为使公司产量与需求更加匹配,并且为了更好的保护股东利益、实现股东回报,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合理进行募投项目资金投入。因此,将“新建光学板材项目”实施期限延期至2025年2月13日。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新建光学板材项目”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建光学板材项目”的实施地点,并对该项目进行延期,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5年2月13日”调整为“2026年2月13日”。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受全球行业周期影响,近几年导光板终端消费电子需求下降,面板行业处于周期性低谷,供给端节奏放缓。根据目前市场预期,下游 LCD面板行业在未来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几年将持续处于低增速态势,公司导光板产品短期内总体产能扩张需求较小,“扩建中大尺寸导光板项目”募集资金预计无法按期使用完毕。2026年1月,的情况说明 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终止募投项目“扩建中大尺寸导光板项目”,并将该项目终止后剩余的募集资金投入安徽吉光“TAC 光学膜项目”和苏州屹甲“新建生产光学膜项目”。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不适用使用进展情况公司于2022年12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和项目延期的议案》,并于2023年1月10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建光学板材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并对该项目进行延期。具体情况为:实施地点由“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太东公路2990号”调整为“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太”东公路2990号及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太东公路3000号”,实施方式由“利用自有厂房建设生产车间”调整为“利用自有厂房建设生产车间及租赁外部厂房建设生产车间”,达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3年8月13日“调整为“2025年2月13日”。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点变更情况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新建光学板材项目”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建光学板材项目”的实施地点,并对该项目进行延期。具体情况为:实施地点由“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太东公路2990号及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太东公路3000号”变更为“相城区黄埭镇旺庄路西、善角浜路北及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太东公路3000号”,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5年2月13日”调整为“2026年2月13日”。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2年12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和项目延期的议案》,并于2023年1月10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建光学板材项目”的实施地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
和实施方式,并对该项目进行延期。具体情况为:实施地点由“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太东公路2990号”调整为“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太东公路2990号及苏州式调整情况市相城区黄埭镇太东公路3000号”,实施方式由“利用自有厂房建设生产车间”调整为“利用自有厂房建设生产车间及租赁外部厂房建设生产车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3年8月13日”调整为“2025年2月13日”。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22621300.00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入及置换情况投入募投项目情况进行了审核,出具了大华核字[2021]0010768号《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无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第三管理情况
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不适用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119638127.32元,其中,银行活期存款余额为3938127.32元,银行七天通知存款余额为及去向115700000.00元,剩余募集资金将根据承诺投资项目的进展投入使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无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附表2向特定对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113898701.96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0.0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13898701.9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是否已变项目可行截至期末投资本年度更项目募集资金承诺调整后投资总截至期末累计项目达到预定可是否达到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本年度投入金额进度(%)(3)实现的
(含部分投资总额额(1)投入金额(2)
=(2)/(1)使用状态日期预计效益生重大变效益
变更)化承诺投资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否113898701.96113898701.960.00113898701.96100.00不适用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113898701.96113898701.960.00113898701.96100.00不适用否超募资金投向无
合计113898701.96113898701.960.00113898701.96100.00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不适用
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不适用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不适用展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不适用更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不适用整情况公司于2024年1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1261286.80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置换情况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进行了审核,出具了大华核字[2024]000155号《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不适用资金情况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适用情况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不适用金额及原因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8579.45元均为银行活期存款。
向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无问题或其他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