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45证券简称:天禄科技公告编号:2026-020
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涉及人民币、港币、美元等多种货币,为了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益,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结合深加工结转和直接出口销售规模,计划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
(二)投资金额、期限和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开
展衍生品交易业务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外币金额总规模不得超过等值2亿元人民币(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在上述期间及额度范围内负责办理具体事宜。
(三)投资方式
公司开展衍生品业务的交易场所为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相应业务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拟开展衍生品交易的形式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其他外汇的掉期业务、外汇买卖、外汇期权、利率互换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四)资金来源
公司拟开展的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均为公司自有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募集资金从事该业务的情形。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一)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未来12个月,公司在不超过等值
2亿元人民币的额度(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
同时,为了便于业务开展,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在上述期间及额度范围内负责办理具体事宜。
(二)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公司本次拟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风险应对措施,相关风险能够有效控制。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符合实际经营的需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的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在不超过等值2亿元人民币的额度(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三、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存在深加工结转和直接出口销售业务,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较大影响。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使公司保持较为稳定的利润水平,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需要,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措施
(一)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
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规避汇率波动风险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因此对于衍生品交易业务操作,会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
格波动引起外汇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衍生品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
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衍生品交易业务会因为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4、回款预测风险:业务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
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订单,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风险。
5、公允价值确定的风险:公司需要定期跟踪产品的公允价值,及时平仓或
对冲可能导致亏损的风险,但这一操作依赖于对产品的公允价值确定。目前该等产品的公允价值依赖于诸如银行提供的远期汇率、期权报价或估值信息等。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为尽可能降低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上述风险,公司将积极采取相关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已审议批准了《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
2、为防止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3、公司进行衍生品交易业务须严格基于公司的外币收(付)款预测,严格
禁止任何金额的单向、存在风险敞口的远期外汇交易行为。
4、公司内审部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对实际交易合约签署及执行情况进行核查。
五、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了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有助于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订《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公司从事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制定具体的操作规程。公司的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开展的,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指南,对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财务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相关项目。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衍生品交
易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