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京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天禄科技: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9-09 00:00 查看全文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天禄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飞 联系电话:0531-68889236

保荐代表人姓名:高艾 联系电话:0531-68889236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 0次次数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

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 是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是息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会次数 未列席,已审阅会议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未列席,已审阅会议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是报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无情况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5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无

意见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

是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6年3月9日上市公司常见违规事项提示以及对近期3 新发布的法律法规的解读,包括《上市( )培训的主要内容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公开征求意见稿)》等

11.上市公司特别表决权事项(如有)

(1)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

持续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4.6.3条/不适用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4.4.3条的要求;

(2)特别表决权股份是否出现《股票上市规则》第4.6.8条/《创业板股票上市不适用规则》第4.4.8条规定的情形并及时转换为普通股份;

(3)特别表决权比例是否持续符合

《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不适用则》的规定;

(4)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

存在滥用特别表决权或者其他损害投资 不适用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5)上市公司及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

的股东遵守《股票上市规则》第四章第不适用

六节/《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四章第四节其他规定的情况。

12.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股东会、董事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无 不适用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

无 不适用的情况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无 不适用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决措施

1.全体股东关于所持公司股份的限售安

排、自愿锁定、延长锁定、持股减持 是 不适用意向及股份减持的承诺

2.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虚假

是 不适用

陈述、欺诈发行回购股份和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承诺

3.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填补被摊薄即期回 是 不适用报的措施及承诺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消除和

是 不适用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6.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履行承 是 不适用诺时的约束措施说明

7.公司实际控制人关于规范和减少关

是 不适用联交易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2026年8月,原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关峰先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生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由高艾女士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王飞先生和高艾女士。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对

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 无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此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 飞 高 艾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免责声明:用户发布的内容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与九方智投无关,不作为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任何免费荐股、代客理财等内容,请勿添加发布内容用户的任何联系方式,谨防上当受骗。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