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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辉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受让方)

深圳证券交易所 09-02 00:00 查看全文

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能辉科技

股票代码:301046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曌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曌文大红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住所:上海市宝山区沪太路 8885号 D523室

通讯地址:上海市杨浦区荆州路198号1706室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协议转让)

签署日期:2026年9月2日

1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能辉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目录

第一节释义.................................................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7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8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12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13

第七节备查文件..............................................14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5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6

3第一节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能辉科技、公司、能辉指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科技、上市公司上海曌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曌文信息披露义务人指大红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收购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能辉本次权益变动指科技8429377股股份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万元《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本报告书、报告书指报告书》

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4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1、基金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曌文大红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编号 SAVY99

成立时间2025-3-26

备案时间2025-4-7

产品存续期限至2040-3-23

2、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基金管理人名称上海曌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3332345689H

登记备案编号 P1010782法定代表人安一达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15-3-2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 上海市宝山区沪太路 8885 号 D523室通讯地址上海市杨浦区荆州路198号1706室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经营期限2015-03-02至2035-03-01

股权结构安一达(30%)、林仁庆(26%)、陈宝刚(24%)、陈晓

鹏(20%),实际控制人为安一达。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

是否取得其在上市公司姓名职务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他国家或地任职情况区的居留权

执行董事、安一达男中国上海无无法定代表人林仁庆总经理男中国上海无无

5陈晓鹏监事男中国山西太原无无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6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拟通过本次协议转让成为公司股东。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减持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增加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在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12个月内不减持所受让的股份。

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8429377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00%。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26年9月2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罗传奎先生的一致行动人上海能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罗山县同辉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以20元/股的转让价格,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合计8429377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情况股东名称股份性质股份数量占总股本股份数量占总股本

(股)比例(%)(股)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84293775.00

曌文大红二其中:无限售条件

号私募证券----股份投资基金有限售条件股

--84293775.00份

三、《股份协议转让》的主要内容

(一)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条款

甲方1(转让方1):上海能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甲方2(转让方2):罗山县同辉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甲方1、甲方2以下合称“甲方”或“转让方”)乙方(受让方):上海曌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其管理的“曌文大红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转让标的和转让价款甲方同意按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8429377股(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标的股份占标的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5.00%)人民币普通

股(A股)股份转让给乙方;其中,甲方1转让5904852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8标的公司总股本的3.50%),甲方2转让2524525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标的公司总股本的1.50%),合计转让8429377股(占标的公司总股本的5.00%,以下简称“标的股份”)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受让标的股份。

本次股份转让前后,各方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股份转让前本次股份转让后股东名称占总股本比占总股本比

股份数量(股)股份数量(股)例例

上海能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3200000018.98%2609514815.48%罗山县同辉管理咨询合伙企业

100981005.99%75735754.49%(有限合伙)曌文大红二号私募证券投资

0—84293775.00%

基金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乙方享有标的股份对应的全部股东权利,承担相应股东义务,包括但不限于表决权、分红权、知情权等公司法和标的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权利。

自本协议签署日至交割日,如标的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则标的股份转让价款总额保持不变,标的股份数量根据深交所除权规则作相应调整;如标的公司在此期间实施现金分红的,则标的股份数量不变,标的股份对应的该部分现金分红,由甲方等额补偿乙方。

2、转让价格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确认本次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0元,不低于本协议签署日前一交易日标的公司股票收盘价24.64元的80%,转让价款总额为人民币168587540元(大写:人民币壹亿陆仟捌佰伍拾捌万柒仟伍佰肆拾元整)

3、付款安排

甲乙双方同意,转让价款按以下进度分期支付:

(1)第一期转让价款:本协议签署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上海曌文

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其管理的“【曌文大红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向甲方1指定的账支付合计金额为人民币【500万】元(大写:人民币【伍佰万元】整)作为定金。

9(2)第二期转让价款:取得深交所合规性审核确认意见后10个工作日内,

曌文大红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向甲方指定的账户支付60%的转让款,合计金额为人民币101152524元(大写:人民币壹亿零壹佰壹拾伍万贰仟伍佰贰拾肆元整)。

第一期转让款原路退还。

(3)第三期转让价款:在中登公司过户登记手续完成前,曌文大红二号私

募证券投资基金向甲方指定的账户支付剩余40%的转让款,合计金额为人民币

67435016元(大写:人民币陆仟柒佰肆拾叁万伍仟零壹拾陆元整)。

4、股份过户与交割

本协议生效且乙方支付第一期转让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双方共同向深交所提交标的股份转让确认申请。

取得深交所确认同意文件且乙方支付第二期转让价款后,双方共同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标的股份过户登记。

5、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期限向甲方足额支付股份转让价款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付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逾期超30日未能纠正本协议约定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不予退还定金,且有权直接从乙方已付款项中扣除前述违约金,再将余下款项(若有)无息返还给乙方。

如因本协议解除、被依法认定为无效或被撤销,导致乙方已支付的转让价款应当返还的,甲方应在收到书面退款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将已收取的款项全额退还至乙方指定账户。

因一方若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或所作的保证和承诺,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转让价款总额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另行赔偿差额,并要求违约方承担因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任一方违反保密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包括对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直接损失和可合理预见的间接损失。

任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义务,或违反其声明、保证、承诺的,构成违约,应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及合理的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等维权费用。

106、协议生效条件及时间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二)其他

本次协议转让不存在股价对赌、股份代持、保底保收益、超额收益分成、附

回购条款以及其他利益分割安排或者补充协议,亦不存在出让方及其关联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为受让方提供资金支持、融资担保或其他类似安排。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资金来源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标的股份转让价款全部来源于其自有资金,其保证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涉及借款或还款安排,具备按时足额支付能力。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五、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是否存在权利限制

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所受让的股份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存在任何质押、冻结或司法强制执行等权利受限制情形。

六、本次权益变动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向上市公司委派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计划或安排。

信息披露人承诺在协议转让标的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后的12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若该等股份由于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七、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变更,不会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亦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八、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程序

本次权益变动需履行协议转让相关审批程序,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并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11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本次减持计划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能辉科技股票的情况。

12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13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4、转让方与受让方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以上备查文件置备地点为上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1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上海曌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曌文大红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26年9月2日

15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上市公司名称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上海市股票简称能辉科技股票代码301046上海曌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市宝山区沪太路8885公司(代表“曌文大红二号名称 注册地 号 D523 室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增加□拥有权益的股份

减少□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数量变化

不变□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是□否□是否为上市公司是□否□

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可多选)

继承□赠与□

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后,信息披露义持股数量:8429377股务人拥有权益的持股比例:5.00%

股份数量及变动变动数量:8429377股

比例变动比例:增加5.00%

在上市公司中拥时间:本次协议转让的标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有权益的股份变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完成之日

动的时间及方式方式:协议转让

16是否已充分披露

是□否□其他资金来源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是□否□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明确未来12个月内增

12个月内继续加能辉科技股份计划)

增持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

否在二级市场买是□否□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不适用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

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不适用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是□否□本次权益变动是

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审核,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否需取得批准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否□

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系四舍五入所致17(本页无正文,为《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上海曌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曌文大红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26年9月2日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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