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46证券简称:能辉科技公告编号:2026-062
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4日、
2026年5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子公司经营发展需求,2026年度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87600万元担保额度。
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借款、开具保函、银行承兑汇票、融资租
赁等融资类担保及日常经营业务涉及的履约担保等,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二、担保进展情况
2026年8月28日、2026年8月31日,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中信上海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分别为全资子公司上海能辉储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辉储能”)、贵州能辉智慧能源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能辉”)与中信上海分行在2026年8月7日至2028年2月7日期间签署的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主合同下的债务提供各不超过12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担保事项基本情况:被担保方2截至目经审批本次签担保额度占担保方担保被担0266是否年月前担保的担保署担保公司2026年持股比方保方30日资产余额(万额度(万额度(万630关联月日净例担保负债率元)元)元)资产比例
能辉100%70.84%015000.012000.0公司0010.99%否储能
贵州100%76.77%3336.24123000.12000.0公司00010.99%否能辉
该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担保金额在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上海能辉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袁峻巍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2年5月13日
注册地:上海市普陀区金通路799、899、999号17幢3层308室
主营业务:光伏、储能、电池销售等
股权结构: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6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4224.734227.68
负债总额4272.472994.99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0
流动负债总额4272.472994.99
净资产-47.741232.69
项目2025年度(经审计)2026年1-6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318.755095.34
利润总额3.571707.15
净利润2.561280.43
是否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否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二)公司名称:贵州能辉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温鹏飞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0年8月24日
注册地:贵州省贵安新区党武镇大学城数字经济产业园8-12-10(7-1)
主营业务:新能源光伏行业投资运营、电力工程、新能源工程等
股权结构: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6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28125.9226667.31
负债总额21395.1520473.38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0
流动负债总额21395.1520473.38
净资产6730.776193.93
项目2025年度(经审计)2026年1-6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62622.592316.71
利润总额794.78-846.56
净利润673.41-719.57
是否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否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协议一
保证人: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甲方)
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乙方)
债务人:上海能辉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金额:人民币12000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协议二
保证人: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甲方)
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乙方)
债务人:贵州能辉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保证金额:人民币12000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4、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
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5、债务期限:以主合同约定为准。但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依主合同
约定或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或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约定的期间内协议延长债务履行期限的,则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日或延长到期日为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主合同约定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则最后一笔债务到期之日即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信用证或银行承兑汇票,则乙方按信用证或银行承兑汇票垫款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保函,则乙方按保函实际履行担保责任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保理业务的,以保理合同约定的回购价款支付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其他或有负债业务的,以乙方实际支付款项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经审批的担保额度总计187850万元(包括为子公司担保额度187600万元及对外担保额度250万元)。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336.24万元,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融资提供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85%。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
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特此公告。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