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46证券简称:能辉科技公告编号:2026-039
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
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归属日:2026年5月27日
2、本次归属股票数量:300000股
3、本次归属股票人数:2人
4、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安排/限售安排: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后,不设置禁售期。
一、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述
2025年1月16日,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主要内容如下(相关股份数量和价格为调整前):
1、激励方式: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3、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及分配情况
拟授予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38人,包括:(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骨干人员。
占本激获授的第占本激励获授的第占本激励占本激励励计划一类限制计划公告二类限制计划授出计划公告姓名职务授出权性股票数时股本总性股票数权益数量时股本总益数量量(万股)额比例量(万股)的比例额比例的比例
袁峻巍董事、副总204.38%0.13%408.75%0.27%经理
岳恒田董事、副总102.19%0.07%204.38%0.13%经理
罗联明副总经理、61.31%0.04%122.63%0.08%董事会秘书
宋月月财务负责人102.19%0.07%204.38%0.13%
骨干人员(34人)22950.11%1.53%---
首次授予合计(38人)27560.18%1.84%---
预留部分9019.69%0.60%---
合计36579.87%2.44%9220.13%0.61%
4、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
格均为10.66元/股。
5、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售期、解除限售/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解除限售/解除限售归属期间归属安排归属比例
第一个解除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50%
限售/归属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期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解除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30%
限售/归属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期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解除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20%
限售/归属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期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6、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归属条件
1)公司层面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权益考核年度为2025-2027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归属条件之一。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归考核年业绩考核目标属期度
第一个解除2025年公司满足以下三个目标之一:
限售/归属期(1)2025年度营业收入较2024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50%;
(2)2025年度净利润较2024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
(3)2025年完成新能源项目容量不低于 600MW。
第二个解除2026年公司满足以下两个目标之一:
限售/归属期(1)2026年度营业收入较2024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10%;(2)2026年度净利润较2024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70%。
第三个解除2027年公司满足以下两个目标之一:
限售/归属期(1)2027年度营业收入较2024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70%;
(2)2027年度净利润较2024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0%。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的业绩预测和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
若各解除限售/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归属,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按照作废失效处理。
2)事业部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事业部层面业绩考核要求仅针对事业部所属激励对象,其他非事业部的激励对象无该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事业部所属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需与其所属事业部上一年度的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挂钩,根据各事业部层面的业绩完成情况设置不同的解除限售比例,具体业绩考核要求按照公司与各事业部激励对象签署的规章或相关协议执行。
3)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本办法及内部绩效考核相关规定实施。公司依据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归属前一年的考核结果确认其解除限售/归属比例,届时根据以下个人考核结果对应的个人层面解除限售/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
实际解除限售/归属的股份数量: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个人考核结果 A B C D D- E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100%100%75%50%25%0%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个人考核结果 A B C D E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100%100%75%50%0%
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达成的前提下,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个人当期实际可解除限售数量=个人当期计划解除限售数量×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事业部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
当期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期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按照当年实际解除限售/归属数量解除限售/归属限制性股票,因事业部/个人考核原因当年不得解除限售/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1、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2024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2025年1月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独立董事钟勇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1月10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公司于2025年1月11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2025年1月16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5年1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026年1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及预留授予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4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并对其中1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
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20万股作废处理。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相关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及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和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资格的30名激励对象办理113.75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宜,同意为符合归属资格的3名激励对象办理36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事宜。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相关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情况
公司于2025年1月22日向34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260.50万股,向4名激励对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92万股。(三)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历次变动情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15229582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568.87万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2024年度权益分派于2025年6月19日实施完毕。公司于2026年1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同意对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预留部分授予价格及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授予价格由10.66元/股调整为
10.36元/股。
(四)本次归属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2025年1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鉴于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获授权益,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和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经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由38名调整为34名,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总数量由365万股调整为348.5万股,其中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75万股调整为260.5万股,
预留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由90万股调整为88万股。
鉴于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于2025年6月19日实施完毕,2026年1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预留部分授予价格及已获授但尚未归属
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授予价格由10.66元/股调整为10.36元/股。
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解除限售/归属资格,公司对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33万股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60.50万股调整为227.30万股,激励对象人数由34人调整为30人,并对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20万股作废处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由92万股调整为72万股,激励对象人数由4人调整为3人。
在本次归属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1名激励对象(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罗联明先生)对其已获授本次激励计划12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因个人原因放弃本期拟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6万股,由公司按规定作废处理。本次实际归属人数由3人调整为2人,实际归属数量由36万股调整为30万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情况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二、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袁峻巍先生、宋月月女士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回避表决,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
会的授权,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和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资格的30名激励对象办理113.75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宜,同意为符合归属资格的3名激励对象办理36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事宜。
(二)第一个归属期
根据《激励计划》“第五章本激励计划具体内容”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
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
归属安排归属期间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自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50%期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归属自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30%期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归属自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20%期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5年1月22日,故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已于2026年1月21日届满。
(三)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序号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归属条件的情况说明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
1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足归属条件*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
2
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形,满足归属条件*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考核(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年度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
公司满足以下三个目标之一:
(1)2025年度营业收入较确认,公司本期完成业绩
32024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达到新能源项目容量不
2025低于50%;第一个归
(2)2025年度净利润较 2024 低于 600MW考核要求。
属期年
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25年度,公司实际完成
30%;
(3)2025年完成新能源项目新能源项目容量为
容量不低于 600MW。 662.23MW,符合公司层公司满足以下两个目标之一: 面归属条件。
(1)2026年度营业收入较
20262024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第二个归
低于110%;
属期年
(2)2026年度净利润较2024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70%。
公司满足以下两个目标之一:
(1)2027年度营业收入较
20272024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第三个归
低于170%;
属期年
(2)2027年度净利润较2024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50%。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2、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但剔除本次及其它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本办法及内部绩效考核相关规定实施。公除1名激励对象离职以司依据激励对象的归属前一年的考核结果确认其外,3名第二类限制性股归属比例,届时根据以下个人考核结果对应的个人票激励对象中,2人考核
4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
结果为 B,1 人考核结果量:
个人考核结 为 A,对应归属比 例A B C D E果100%。
个人层面归
100%100%75%50%0%
属比例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将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相关事宜。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具体情况
1、归属日:2026年5月27日
2、归属数量:300000股
3、归属人数:2人
4、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发行新增
5、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单位:股
归属数量占已获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予的限本次归属数职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的姓名制性股票数量量百分比
袁峻巍董事、副总经理40000020000050.00%
宋月月董事、财务负责人20000010000050.00%
注:1、上表不含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袁峻巍先生,董事、财务负责人宋月月女士获授本激励计划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袁峻巍先生、宋月月女士其所持股份锁定及买卖股份行为,应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
2、在本次归属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1名激励对象(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罗联明先生)对其已获授本次激励计划12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因个人原因放弃本期拟归属的限制性股票6万股,由公司按规定将其对应的6万股作废处理。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限售安排
1、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6年5月27日。
2、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30万股。
3、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后,不设置禁售期。
4、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
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
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
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五、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6年5月19日出具了中汇会验
[2026]10384号《验资报告》,审验结果如下:截至2026年5月13日止,贵公司已收到上述2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合计
3108000.00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0元,新增股本人民币300000元,
新增资本公积人民币2808000.00元。变更后贵公司累计注册资本与股本均为人民币168917530.00元。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手续。
六、本次行权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本次归属所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归属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单位:股变动前本次变动变动后股份数量168617530300000168917530
注:本次变动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30万股,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2、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30万股,归属完成后将影响和摊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八、律师关于本次归属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1、公司本次解除限售、本次归属、本次回购注销及作废已取得现阶段必要
的授权和批准,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2、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已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3、公司本次归属已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归属条件,符合《管理办法》
《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4、本次回购注销及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尚需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
九、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3、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售条件成就、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回购注销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4、验资报告;
5、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