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47证券简称:义翘神州公告编号:2025-032
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全票表决通过了
《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
2、根据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5年半年度母公
司实现净利润为5591.82万元,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768.63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43656.66万元,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18168.25万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提取任意公积金的情况。
3、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
指导意见,结合公司经营现状、盈利能力、现金流情况,以及对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为更好的回报投资者、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制定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2163674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0元(含税),拟合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486546968.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分红后的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1在权益分派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具体以实际派发金额为准。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以及《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重大资金支出安排以及投资者回报等因素,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其他说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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