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49证券简称:超越科技公告编号:2025-034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发布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8),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2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星期五)9:15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星期五)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3.会议召开的地点: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沙河镇超越循环经济产业园。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的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高志江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本次会议现场出席及网络出席的股东和股
东代理人共30人,共持有(或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69534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73.7744%。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69446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73.6806%。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88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93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7人,共持有(或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965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1.0244%。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877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9306%。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2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88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0938%。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中伦(杭州)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表决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控股子公司财务资助延期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558051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17%;反对15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3%;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高德堃为本议案的关联股东,其所持有的表决权股份数量
13713860股对于该议案已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股东赞成949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635%;反对15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3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增加董事会成员人数、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69519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76%;反对15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4%;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股东赞成949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843%;反对15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57%;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审议
的子议案如下:
3.0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69519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76%;反对15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4%;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股东赞成949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843%;反对15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表决结果:通过。
3.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69519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76%;反对15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4%;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股东赞成949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843%;反对15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57%;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表决结果:通过。
3.03《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69519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76%;反对15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4%;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股东赞成949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843%;反对15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57%;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表决结果:通过。
3.04《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69519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76%;反对15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4%;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股东赞成949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843%;反对15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57%;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表决结果:通过。
3.05《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69519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76%;反对15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4%;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股东赞成949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843%;反对15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57%;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表决结果:通过。
3.06《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表决情况:赞成69519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73%;反对15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7%;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股东赞成949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635%;反对15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365%;
弃权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表决结果:通过。
3.07《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69519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76%;反对15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4%;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股东赞成949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843%;反对15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57%;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表决结果:通过。
3.08《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69519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76%;反对15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股东赞成949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843%;反对15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57%;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69518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66%;反对16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4%;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股东赞成949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118%;反对16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882%;
弃权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中伦(杭州)律师事
务所
律师姓名:金晶、王利利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中伦(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