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50证券简称:雷电微力公告编号:2025-016
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
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10048.41万元(含利息和现金管理收益,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056号《关于同意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1〕832号《关于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同意,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42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0.64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6748.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0937.26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5811.54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8月19日出具了“天健验[2021]11-36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到账
1后,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且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
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5811.54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金额为63000万元,超募资金总额为72811.54万元。截至2024年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超募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已使用募集资金金募集资金余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额额
1生产基地技改扩能建设项目22500.0014955.648127.89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20500.009917.0212339.95
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20000.0020000.00-
4超募资金72811.5465400.0010048.41
合计135811.54110272.6630516.26(注:以上募集资金余额包含募集资金存放期间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收入。)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超募资金余额为10048.41万元(含利息和现金管理收益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
三、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剩余超募资金人民币10048.41万元(含利息和现金管理收益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本次永久补流金额占超募资金总额的13.80%。本次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
2东利益的情况。
四、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公司计划将剩余超募资金10048.41万元(含利息和现金管理收益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公司承诺
1.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超过超募资
金总额的30%;
2.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
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2025年4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将剩余超募资金10048.41万元(含利息和现金管理收益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2025年4月28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公司将剩余超募资金10048.41万元(含利息和现金管理收益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
3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10048.41万元(含利息和现金管理收益,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本次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应在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在前次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之日起12个月后执行。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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