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
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
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战略目标的实现。
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
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
1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
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成都雷电微晶科技
有限公司、四川宜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人力资源、资金活
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成本费用核算与管理、销售业务、投资管理、
研究与开发、生产管理、财务报告、信息披露管理控制。
1.组织架构
公司根据经营活动的计划、协调与控制需求,科学合理地优化了组织架构,明确了各机构的职责权限,并严格遵循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确保关键岗位相互制衡。同时,公司已成立内部审计工作小组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持续监督内控体系的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偏差及缺陷,推动闭环整改,保障组织运行的有效性和合规性。
22.人力资源
公司持续优化以“选、育、用、留”为核心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全面覆盖人员聘用、培训发展、岗位调配、绩效考核及薪酬激励等关键环节。
通过科学的人力资源配置,确保人岗相适、权责清晰,为各项工作的有序推进提供坚实保障。在人才培养方面,公司针对不同岗位特性开展多元化、精准化的技能培训,持续提升员工的岗位胜任力与综合素质。同时,建立了科学系统的绩效考核机制,围绕工作效果、保密责任、团队协作、学习创新及工作态度等维度设定差异化指标,对员工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综合评价,有效激发团队活力与工作积极性,实现员工与企业的共同成长。
3.资金管理
公司对货币资金的收支与保管业务建立了较为严格的授权审批程序,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形成有效的内部牵制。公司已按国务院《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明确了现金的使用范围及办理现金收支业务时应遵守的规定。
公司已按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及有关规定制定了银行存款的结算程序。公司规定下属企业严禁进行期货交易、严禁擅自向外单位出借多余资金、严禁向职工集资、严禁私设银行账户等。公司没有影响货币资金安全的重大不适当之处。公司已形成了筹资业务的管理机制,能较合理地根据经营需要确定筹资规模和筹资结构,选择恰当的筹资方式,较严格地控制财务风险,以降低资金成本。公司筹措的资金没有严重背离原计划使用的情况。
4.采购业务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供应链管理体系,严格规范供应商准入、过程管控、绩效评价与动态退出机制,实施供应商分类分级管理,切实保障采购质量符合公司经营与管理要求。采购与付款业务岗位职责清晰、分工合理,明确了请购、审批、采购、验收等环节的内部控制要求。应付账款及预付账
3款支付严格履行审批流程,确保采购业务全过程合法合规、规范有序、风险可控。
5.资产管理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实物资产管理体系,覆盖资产购置、验收入库、领用发出、日常保管、维修保养、盘点及报废处置等关键环节。在资产流转各环节,公司严格执行职责分工与授权审批程序,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形成有效的内部制衡机制。同时定期组织资产盘点,确保账实相符,并通过资产台账管理、资产标识、财产保险等多项控制措施,强化资产的日常管理与风险防范,保障各类资产的安全。
6.成本费用核算与管理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成本费用控制系统及全面预算管理体系,将成本控制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贯穿于生产经营全过程。在成本核算方面,公司制定了规范的成本核算办法,明确成本归集、分配与结转流程,确保成本核算准确、及时;在费用管理方面,公司明确了各项费用的开支标准、审批权限及报销流程,严格执行预算控制与分级审批制度;公司通过不断强化全过程成本费用管控,有效促进了资源的合理配置与使用效率。
7.销售业务
公司结合经营实际,在销售业务方面形成了相应的管理机制,对定价原则、信用标准和条件、收款方式等内容进行了规范,明确了涉及销售业务的机构和人员的职责权限。股份公司范围内企业之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按照统一的内部结算价格进行结算。公司注重销售过程中的风险控制,持续加强应收账款管理,保障销售业务的规范运行。
8.投资管理
为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建立了较科学的对外投资决策程序,实行重大投资责任制度,对外投资权限集中于公司本部,并依据投资额分层决策。
4对投资项目评估、决策、实施、管理、收益及处置等环节实施全过程管控,
确保投资行为符合公司投资政策与程序。
9.研究与开发
公司构建了完善的研发体系,设立市场部、研发中心、制造中心等核心部门,形成协同创新机制。研发项目立项流程规范,涵盖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论证、立项、研制开发及评审等产品全生命周期。项目运行策划与控制体系健全,优化了《设计和开发控制程序》《技术状态管理程序》等管理制度,确保产品满足客户需求及法规要求。项目管理流程完整,从论证、立项到任务分解、资源协调,保障产品顺利交付或项目顺利完成。
10.生产管理
公司建立了清晰的生产管理流程与职责分工体系,确保生产计划编制与执行规范有序。生产活动严格按计划组织展开,依据产品特点制定工艺要求,并通过优化《生产和服务过程控制程序》等制度强化过程质量控制,明确了各环节的控制要求,同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动态跟踪与适时调整。
该生产管理模式契合公司实际产能与发展需求,有效保障了生产经营的安全稳定,同时确保生产成本核算及时、准确。
11.财务报告
公司财务部负责编制公司财务报告,严格遵循国家会计准则及公司内控制度,确保报告真实、准确、完整。针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公司按照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以合理保证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12.信息披露管理控制
为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根据《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明确了重
5大信息报告、审批、披露程序,明确了公司管理人员在信息披露和投资者
关系管理中的责任和义务。以上制度有助于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和内部治理水平,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
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等级定量标准
错报≥资产总额1.5%;
重大缺陷
或错报≥利润总额的5%
资产总额的1%≤错报<资产总额的1.5%;
重要缺陷
或利润总额的3%≤错报<利润总额的5%
错报<资产总额的1%;
一般缺陷
或错报<利润总额的3%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2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
6该错报;
3审计委员会以及内部审计部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4已经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差错进行错报更正。
2)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
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
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3)一般缺陷是指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等级定量标准
1.评价期内因内部控制设计不健全或运行不规范等因素导致直接
重大缺陷财产净损失总额≥最近一次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的1%;
2.潜在负面影响:已经对外正式披露并对公司造成重大负面影响。
1.最近一次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的0.5%≤评价期内因内部控制设
计不健全或运行不规范等因素导致直接财产净损失总额<最近一
重要缺陷次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的1%;
2.潜在负面影响: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造成重大负面影响。
71.评价期内因内部控制设计不健全或运行不规范等因素导致直接
财产净损失总额<最近一次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的0.5%;
一般缺陷
2.潜在负面影响:受到省级(含省级)以下政府部门处罚,但未
对公司造成重大负面影响。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1公司相关制度规定或实际行为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决策失误;
3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4安全、环保事故等事项对公司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5内部控制评价确定的“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2)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1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2内部控制、内部监督发现的重要缺陷未及时整改;
3重要业务系统运转效率低下。
3)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8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