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51证券简称:信濠光电公告编号:2025-042
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拟被司法拍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持有本公司股份2281439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3.48%)的大股东
梁国豪先生所持有的本公司63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37%)将被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持有的本公司615073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3.64%)将被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
2、本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梁国豪先生不是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或其一致行动人,梁国豪先生本次所持有的部分本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不会导致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化,不会对本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不利影响;
3、本次司法拍卖事项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
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通过司法拍卖辅助机构上海公益拍卖有限公司及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网拍通知书
【(2024)粤0306执恢3354号之一】通知,获悉公司股东梁国豪先生持有的共计
6780738股公司股份将被司法拍卖。如果本次司法拍卖成功,将导致梁国豪先
生被动减持公司股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股份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梁国豪2281439913.4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梁国豪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28143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48%,梁国豪先生所持股份全部处于质押、冻结并轮候冻结状态。
二、通知书具体内容
1、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通知书具体内容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深圳市中小担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与被执行人深圳市信濠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梁国豪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已作出(2024)粤0306执恢3354号之一执行裁定书,依法裁定拍卖、变卖被执行人梁国豪持有的信濠光电股票(股票代码:301051)6150738股,以清偿其所负债务。
由于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依法于2025年5月13日至2025年5月14日在
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对被执行人梁国豪持有的信濠光电股票(股票代
码:301051)6150738股进行了第一次公开拍卖后流拍,本院将在淘宝网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平台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拍卖时间为2025年6月9日
10时至2025年6月10日10时止(延时除外)。有关拍卖公告于深圳市宝安区人
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发布。
2、司法拍卖辅助机构上海公益拍卖有限公司网络司法拍卖事项通知书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定于2025年6月14日10时至2025年6月15日
10时(延时除外)在京东网上公开拍卖63万股信濠光电(证券代码:301051,股份
性质:无限售流通股)股票。起拍价1172.556万元。(起拍价说明:以起拍日2025年
6月14日前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价乘以总股数的90%为起拍价)税费由被执
行人(拍卖标的原权利人)和买受人依照法律规定各自负担。
拍卖详情见网站公示信息,并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三、本次股份拟司法拍卖情况是否为控股占其是否为股股东或本次拍卖占公司拍卖东所持限售股拍卖起拍卖截
第一大股的股份数总股本执行原因名股份及限售始时间止时间
东及其一量(股)比例人称比例类型致行动人上海
2025年
市浦梁2025年6月15因黄振与梁东新
国否6300002.76%0.37%否6月14日10时国豪民间借区人豪日10时(延时除贷纠纷一案民法
外)院因深圳市中广东小担小额贷
2025年省深款有限公司
梁2025年6月10圳市与深圳市信
国否615073826.96%3.64%否6月9日日10时宝安濠精密技术豪10时(延时除区人股份有限公外)民法司、梁国豪院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合计678073829.72%4.01%-----
四、股东股份累计被司法拍卖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司法拍卖的情况如下:
累计被司法持股数量合计占其所合计占公司股东名称持股比例拍卖数量
(股)持股份比例总股本比例
(股)
梁国豪注2281439913.48%63000012.76%0.37%
梁国强37800002.23%00.00%0.00%
合计2659439915.72%6300002.37%0.37%
注:1、梁国豪先生的63万股公司股份已被司法拍卖并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司法拍卖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2、“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以股东目前持股数量为基数计算。
五、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梁国豪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2814399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13.48%,梁国豪先生所持股份全部处于质押、冻结并轮候冻结状态。梁国豪先生本次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事项不会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2、梁国豪先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做出如下承诺:
(1)梁国豪先生作为公司股东的承诺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如在此期间除权、除息的,将相应调整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如在此期间除权、除息的,将相应调整发行价),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票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本人所持有的股票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在此期间除权、除息的,将相应调整发行价)。
如果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因违反承诺出售股份所取得的收益无条件归公司所有,公司或其他符合法定条件的股东均有权代表公司直接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本人将无条件按上述所承诺内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梁国豪先生作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如本人所持有的股票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在此期间除权、除息的,将相应调整发行价)。
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如在此期间除权、除息的,将相应调整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如在此期间除权、除息的,将相应调整发行价),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票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就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时确定的任期内及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本人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
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
份总数的50%。
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该承诺。
3、公司将督促股东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票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司法拍卖事项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
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网拍通知书【(2024)粤0306执恢3354
号之一】;
2、网络司法拍卖事项通知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