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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麦文化: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1052证券简称:果麦文化公告编号:2026-023

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了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1、2024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2、2024年4月9日至2024年4月18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在

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4月18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4年4月24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并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年4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4年9月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5年4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7、2026年3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情况如下: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未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归属条件未成就,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50万股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

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澄明则正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作废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作废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考核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上海澄明则正律师事务所关于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未满足归属条件暨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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