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提前赎回远信转债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远信工业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信工业”、“公司”或“发行人”)的保荐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对远信工业提前赎回远信转债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841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286467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为28646.70万元,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4年9月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债券简称“远信转债”,债券代码“123246”。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2024年8月22日)满六个月
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5年2月24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30年8月15
1日)止(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远信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23.25元/股。
因公司于2025年6月4日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远信转债”的转股价格由23.25元/股调整至22.9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6月5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远信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编号:2025-035)。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条件赎回条款及触发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或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2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
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本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情形
自2026年2月24日至2026年3月16日,公司股票已出现连续30个交易日中有
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远信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22.95元/股)的130%(即
29.835元/股),已触发“远信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公司于2026年3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远信转债”的议案》,结合当前市场及公司自身情况,经过审慎考虑,公司董事会同意行使“远信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对赎回登记日收盘后未转股的“远信转债”全部赎回,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后续“远信转债”赎回的全部事宜。
三、“远信转债”赎回实施安排
(一)赎回价格及其确定依据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远信转债”赎回价格为100.47元/张(含息税)。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i=0.70%);
t:指计息天数(243 天),即从上一个付息日(2025 年 8 月 16 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2026年4月16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 IA=B×i×t÷365=100×0.70%×243÷365≈0.47 元/张
每张债券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47=100.47元/张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结算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对债券持有人的利息所得税
3进行代扣代缴。
(二)赎回对象截至赎回登记日(2026年4月15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全体“远信转债”持有人。
(三)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司将在赎回日前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赎回提示性公告,提示“远信转债”持
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远信转债”自2026年4月13日起停止交易。
3、“远信转债”自2026年4月16日起停止转股。
4、2026年4月16日为“远信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2026年4月15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远信转债”。本次赎回完成后,“远信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
5、2026年4月21日为发行人资金到账日(到达中国结算账户),2026年4月23日为赎回款到达“远信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远信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换公司债券托管券商直接划入“远信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6、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7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
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换公司债券摘牌公告。
7、最后一个交易日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Z信转债。
(四)咨询方式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75-86059777
联系邮箱:securities@yoantion.com
4四、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
回条件满足前六个月内交易“远信转债”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在本次“远信转债”赎回条件满足前6个月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交易“远信转债”的情形。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1、“远信转债”持有人办理转股事宜的,必须通过托管该债券的证券公司进行转股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债券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2、可转债转股最小申报单位为1张,每张面额为100.00元,转换成股份的最小单
位为1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为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1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转股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金额以及该余额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3、当日买进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日可申请转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新增股份可
于转股申报后次一个交易日上市流通,并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公司于2026年3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远信转债”的议案》,结合当前市场及公司自身情况,经过审慎考虑,公司董事会同意行使“远信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对赎回登记日收盘后未转股的“远信转债”全部赎回,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后续“远信转债”赎回的全部事宜。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远信工业本次提前赎回远信转债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5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募集说明书》关
于有条件赎回的约定。
综上,保荐人对远信工业本次提前赎回远信转债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6(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远信转债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杨帆郑天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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