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张小泉
股票代码:301055
信息披露义务人:杭州张小泉集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雷霆路58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一:杭州嵘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明星路9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二:张木兰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紫阳街道候潮路***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司法拍卖)
签署日期:2025年6月24日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
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
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及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张小泉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
第一节释义.................................................3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4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7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8
第五节前6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10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11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2
第八节备查文件..............................................15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16
2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一节释义
除非特殊说明,下列词语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含义:
释义项指释义内容
本报告/本报告书指《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张小泉/上市公司指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指杭州张小泉集团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杭州张小泉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嵘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指致行动人木兰信息披露义务人张小泉集团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因被司法拍卖减少
28756291股,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由72800000股减少至4404370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46.67%降至28.23%(占剔除回购股份后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由48.08%降至29.09%),并导致张小泉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由89362400股减少至6060610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57.28%降至38.85%(占剔除本次权益变动指回购股份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59.01%降至40.02%)。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嵘泉投资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不变,仍为15162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9.72%(占剔除回购股份后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10.01%)。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张木兰女士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不变,仍为140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90%(占剔除回购股份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92%)。
控股股东、张小泉集团指杭州张小泉集团有限公司
嵘泉投资指杭州嵘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兔跃呈祥指上海兔跃呈祥品牌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交易所、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说明:本报告书除特别说明外,数值保留2位小数,如存在数据尾差为计算时四舍五入所致。
3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杭州张小泉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张小泉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明星路9号5号楼8层801室(自主申报)
法定代表人:张樟生
注册资本:1681.7312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2539194457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批发、零售:百货,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化工原料(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汽车配件,电工器材,光学仪器,通信设备;服务:自有房屋出租,设备租赁,企业管理,汽车租赁;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含下属分支机构的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营期限:2001-01-31至无固定期限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雷霆路58号
联系电话:0571-87078590
2、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东情况
3、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他主要负责人情况
4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姓名张樟生性别男
身份证号码3301231960********国籍中国长期居住地浙江省杭州市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在公司任职或在其他公司兼职情况:
序号公司名称担任职务
1杭州张小泉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2富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3上海仰钻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4网营物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5富阳复润置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6浙江金隅杭加绿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7杭州富泉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8上海富春建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9网营(衢州)供应链有限公司董事、经理
10浙江运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经理
11网营物联(德清)有限公司董事兼经理
12浙江富春医养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兼经理
13运通网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14杭州富春康复医院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兼经理
15杭州富春护理院有限公司董事兼经理
16上海富江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17杭州瀚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经理
18杭州富春山居公望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兼经理
19北京金石砼创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20杭州嵘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21上海富春投资有限公司监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杭州嵘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嵘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黄公望金融小镇黄公望路3幢446工位
执行事务合伙人:张樟生
出资额:9097.44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10MA2AY64C58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经营范围:实业投资、项目投资、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营业期限:2017-11-15至无固定期限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明星路9号
联系电话:0571-26298836
2、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东情况
序号合伙人名称合伙人类型出资占比
1张樟生普通合伙人0.9893%
2张新程有限合伙人50.7585%
3夏乾良有限合伙人10.9811%
4王现余有限合伙人3.2976%
5吴晓明有限合伙人0.6595%
6崔俊有限合伙人0.1979%
7其他合伙人有限合伙人33.1161%
合计100.0000%注:上表中部分合伙人合伙权益转让事项正在办理过程中,具体详见“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3、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嵘泉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张樟生先生相关情况详见“(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杭州张小泉集团有限公司”之“3、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他主要负责人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张木兰姓名张木兰性别女
身份证号码3301231970********国籍中国长期居住地浙江省杭州市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一致行动关系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张国标先生、张樟生先生、张新程先生,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张小泉集团、持股5%以上股东嵘泉投资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张木兰女士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直系亲属,嵘泉投资、张木兰女士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张小泉集团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6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本次权益变动主要是因信息披露义务人张小泉集团持有上市公司的28756291
股股份被司法拍卖,执行司法裁定被动减持所致。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张小泉集团持有的上市公司5500000股股份已于2025年6月10日被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司法拍卖,将于2025年7月24日10时至2025年7月2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具体详见上市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若上述将被司法拍卖的5500000股股份最终成交并完成过户登记,将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被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2025年6月18日,张小泉集团收到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5)浙0111破申63号),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张小泉集团的重整申请。具体详见公司2025年6月2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控股股东重整申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截至本报告签署日,张小泉集团已进入重整程序,后续重整实施可能会继续被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导致其持有的上市公司权益发生调整,进而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动。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十二个月不存在继续增持的计划;但不排除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继续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数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数占剔除回购股份股东名称持股数量占公司总持股数量占公司总占剔除回购股份后后公司总股本比
(股)股本比例(股)股本比例公司总股本比例例
张小泉集团7280000046.67%48.08%4404370928.23%29.09%
嵘泉投资151624009.72%10.01%151624009.72%10.01%
张木兰14000000.90%0.92%14000000.90%0.92%张小泉集团及其
8936240057.28%59.01%6060610938.85%40.02%
一致行动人合计
注:1、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总股本为156000000股,上市公司已回购股份数量为4572324股,剔除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为151427676股。
2、上述股东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本次权益变动是因信息披露义务人张小泉集团所持有上市公司的28756291股股份被司法拍卖并执行司法裁定被动减持所致。
张小泉集团本次因司法拍卖被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拍卖股份成交金额(人民占剔除回购股份后上占上市公司股东名称竞买人名称
数量(股)币/元)市公司总股本比例总股本比例上海兔跃呈祥品牌管理合
张小泉集团28756291357584478.5818.99%18.43%
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为司法拍卖,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5月20日
10时至2025年5月2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张
小泉集团持有的上市公司28756291股股份,兔跃呈祥在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网络拍卖成交价格:¥357584478.58(叁亿伍仟柒佰伍拾捌万肆仟肆佰柒拾捌圆伍角捌分)。
张小泉集团经上市公司提醒后通过查询确认,前述被司法拍卖的28756291股股份已于2025年6月20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解除质押、司法冻结,同时其所持上市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情况相应变动。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一)股权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况
8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利限制情况具体如下:
占剔除回购质押或冻结情况占上市公持股数量股份后上市累计质押或冻占上市公占剔除回购股股东名称司总股本占其所持
(股)公司总股本股份状态结或轮候冻结司总股本份后上市公司比例股份比例
比例股份数量(股)比例总股本比例
质押4397000099.83%28.19%29.04%
张小泉集团4404370928.23%29.09%冻结44043709100.00%28.23%29.09%
轮候冻结136296777309.46%87.37%90.01%
嵘泉投资151624009.72%10.01%质押750000049.46%4.81%4.95%
张木兰14000000.90%0.92%质押1400000100.00%0.90%0.92%
质押5287000087.24%33.89%34.91%
合计6060610938.85%40.02%冻结4404370972.67%28.23%29.09%
轮候冻结136296777224.89%87.37%90.01%
(二)股份限售情况不适用。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权益变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张小泉集团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由72800000股减少至4404370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46.67%降至28.23%(占剔除回购股份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48.08%降至29.09%),并导致张小泉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由89362400股减少至6060610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57.28%降至38.85%(占剔除回购股份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59.01%降至40.02%)。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执行法院裁定导致的张小泉集团被动减持,不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变更,亦不会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9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五节前6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张小泉集团持有的上市公司
3200000股股份被司法拍卖,并于2025年5月28日完成过户登记。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于2025年5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除上述及本次司法拍卖导致的权益变动事项所披露的减持股份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10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嵘泉投资的合伙人正在与兔跃呈祥洽谈、协商推
进部分合伙权益转让事项。2025年6月10日,嵘泉投资的部分合伙人与兔跃呈祥签署合伙份额转让协议,拟将嵘泉投资3120.72万元出资额对应的有限合伙份额(占总合伙份额的34.30%)权益转让给兔跃呈祥。前述事项尚需合伙人决议并签署新的合伙人协议,并办理相关变更登记。如上述相关事项完成,将可能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权益的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前文已述事项外,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11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杭州张小泉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樟生
2025年6月24日
12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杭州嵘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张樟生
2025年6月24日
13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张木兰
2025年6月24日
14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八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他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声明;
4、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5、本报告书所提及的有关协议以及其他相关文件;
6、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
1、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明星路9号
运通网城园区5号楼13层。
2、联系电话:0571-88153668
3、联系人:张新程
15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基本情况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上市公司名称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东洲街道五星路8号股票简称张小泉股票代码301055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杭州张小泉集团有限公司东洲街道明星路9号5址号楼8层801室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杭州嵘泉投资合伙企业(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东洲街道黄公望金融人名称有限合伙)行动人注册地址小镇黄公望路3幢446工位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
张木兰/人名称行动人注册地址
增加□减少?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
是?否□是□否□
公司第一大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赠与□其他:□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持股数量:89362400股动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持股比例:57.28%(具有表决权比例为59.01%)
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的具体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张小泉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嵘泉投资、张木兰女股份比例士合计持有上市公司893624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7.28%(占剔除回购股份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9.01%)。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60606109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持股比例:38.85%(具有表决权比例为40.02%)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
具体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张小泉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嵘泉投资、张木兰女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士合计持有上市公司60606109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8.85%(占剔除回购股份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0.02%)。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时间:2025年6月20日
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方式:股份减少(司法拍卖)。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
是□否?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16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
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是□否□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是□否?股东权益的问题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是□否?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
是□否□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否□
17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页无正文,为《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
杭州张小泉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张樟生
日期:2025年6月24日
18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页无正文,为《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签章):
杭州嵘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章):
张樟生
日期:2025年6月24日
19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页无正文,为《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签字):
张木兰
日期:2025年6月24日
20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此页无正文,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之签章页)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
杭州张小泉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张樟生
日期:2025年6月24日
21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此页无正文,为《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声明》之签章页)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签章):
杭州嵘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章):
张樟生
日期:2025年6月24日
22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此页无正文,为《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声明》之签章页)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签字):
张木兰
日期:2025年6月24日
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