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55证券简称:张小泉公告编号:2025-072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控股股东杭州张小泉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张木兰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
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披露了《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持有本公司股份1400000股(占剔除回购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0.92%)的特定股东、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张木兰女士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400000股(占剔除回购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0.92%),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进行(即2025年9月22日至2025年12月21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减持的时间除外)。
公司于2025年9月23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
张木兰女士在2025年9月22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5500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01%(占剔除回购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
0.01%)。
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收到控股股东杭州张小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小泉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张木兰女士(以下统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出
具的《关于权益变动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获悉张木兰女士在2025年
10月15日至2025年10月31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90000股,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12%(占剔除回购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
0.13%),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张小泉集团与张木兰女士合计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数量从45428209股减少至452382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29.12%降低至29.00%(占剔除回购股份后公司总股本比例由30.00%降低至29.87%),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1张木兰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信息披露义务人2杭州张小泉集团有限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雷霆路58号
权益变动时间2025年10月15日-2025年10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张木兰女士于2025年10月15日至2025年10月31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累计减持上市公司股
份19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12%,剔除回购股份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13%。
公司控股股东张小泉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张木兰女士合计持
权益变动过程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从45428209股减少至4523820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由29.12%降低至29.00%,占剔除回购股份后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由30.00%降低至29.87%。本次权益变动为张木兰女士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所致,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股票简称张小泉股票代码301055
变动方向上升□下降一致行动人有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A股 190000 0.12%
合计1900000.12%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其他□(请注明)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选)不适用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股东名称股份性质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13845000.89%11945000.77%
张木兰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3845000.89%11945000.77%
有限售条件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4404370928.23%4404370928.23%张小泉集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4404370928.23%4404370928.23%团
有限售条件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4542820929.12%4523820929.00%
合计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4542820929.12%4523820929.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否□
本次减持变动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具体详见上市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披露的《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意向、计划
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未超过减持计划中约定的减持股数,并严格遵守股份减持相关承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
是□否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交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如适用)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不适用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收购的情形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不不适用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7.备查文件
1.关于权益变动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注:(1)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56000000股,公司已回购股份数量
为4572324股,剔除回购股份后公司总股本为151427676股。本次权益变动后,张小泉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张木兰女士合计持有的股份占剔除回购股份后公司总股本比例由30.00%
降低至29.87%。
(2)本公告除特别说明外,数值保留2位小数,如存在数据尾差为计算时四舍五入所致。
特此公告。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