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55证券简称:张小泉公告编号:2026-058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母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同时,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6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公司2026年上半年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689633.25元,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20542273.33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以母公司净利润为基数,公司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2054227.33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累
计未分配利润为186071302.55元,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22614400.90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财务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2614400.90元(以上财务数据均未经审计)。
为响应《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10号)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本着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根据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6年度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在符合中期分红前提条件及上限限制的情况下,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盈利能力、未来现金流状况、股东回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等因素,制定公司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56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
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预计派发现金分红总
额156000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分配。
如公司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
份回购等导致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并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满足相关中期分红前提条件及上限限制的前提下,论证、制定并执行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本次预计现金分红总额占公司2026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
利润的44.97%,利润分配方案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
公司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规划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