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55证券简称:张小泉公告编号:2025-037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司法拍卖完成过户并解除质押、冻结
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25年6月23日
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控股股东杭州张小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小泉集团”)被司法拍卖的28756291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43%,占剔除回购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18.99%)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解除质押、司法冻结,同时其所持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情况相应变动。
获悉上述情况后,公司及时向张小泉集团进行问询,并于2025年6月24日收到张小泉集团出具的告知函,同时收到张小泉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嵘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嵘泉投资”)、张木兰女士以及本次司法拍卖买受人上海兔跃呈祥品牌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兔跃呈祥”)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有关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股东股份司法拍卖的进展情况
(一)本次司法拍卖完成过户情况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5月20日10时至2025年5月2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张小泉集团持有的上市公
司28756291股股份,兔跃呈祥在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网络拍卖成交价格:¥357584478.58(叁亿伍仟柒佰伍拾捌万肆仟肆佰柒拾捌圆伍角捌分)。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2025年6月23日,公司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
询后获悉前述被司法拍卖的28756291股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解除质押、司法冻结,同时其所持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情况相应变动。(二)本次股份司法拍卖过户前后的持股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数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数股东名称持股数量占公司总占剔除回购股份后持股数量占公司总占剔除回购股份后
(股)股本比例公司总股本比例(股)股本比例公司总股本比例
张小泉集团7280000046.67%48.08%4404370928.23%29.09%
嵘泉投资151624009.72%10.01%151624009.72%10.01%
张木兰14000000.90%0.92%14000000.90%0.92%张小泉集团及其
8936240057.28%59.01%6060610938.85%40.02%
一致行动人合计
兔跃呈祥00.00%0.00%2875629118.43%18.99%
注:1、上述股东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56000000股,公司已回购股份数量为4572324股,
剔除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为151427676股。
3、本公告除特别说明外,数值保留2位小数,如存在数据尾差为计算时四舍五入所致。
二、股东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一)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本次解除质押占过户前其股东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占公司总股份数量所持股份比起始日解除日期质权人名称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本比例
(股)例张小泉2023年32025年6上海城邦商业
是2875629139.50%18.43%集团月27日月20日保理有限公司
(二)股东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质押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情况未质押股份情况累计被质占其所持股数量持股比占公司总已质押股份限占已质未质押股份股东名称押股份数持股份占未质押
(股)例股本比例售和冻结、标押股份限售和冻结
量(股)比例股份比例
记数量(股)比例数量(股)
张小泉集团4404370928.23%4397000099.83%28.19%43970000100.00%73709100.00%
嵘泉投资151624009.72%750000049.46%4.81%00.00%00.00%
张木兰14000000.90%1400000100.00%0.90%00.00%00.00%控股股东及
一致行动人6060610938.85%5287000087.24%33.89%4397000083.17%737090.95%合计
注:本公告除特别说明外,持股比例为所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156000000股的比例。
三、股东股份解除司法冻结情况
(一)本次解除司法再冻结基本情况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本次解除司法再冻结占过户前其所占公司总股东名称起始日解除日期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数量(股)持股份比例股本比例
2024年92025年6
1996042027.42%12.80%
月19日月20日张小泉集团是
2024年92025年6
879587112.08%5.64%
月30日月20日
合计2875629139.50%18.43%-
(二)本次解除轮候冻结基本情况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本次解除轮候冻结占过户前其所占公司总股东名称起始日解除日期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数量(股)持股份比例股本比例
2024年92025年6
张小泉集团是1996042027.42%12.80%月30日月23日
(三)股东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标记及轮候冻结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含司法再冻结)及司法标记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累计被司法冻结股累计被司法标记合计占其所合计占公司总股本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股)份数量(股)股份数量(股)持股份比例比例
张小泉集团4404370928.23%44043709-100%28.2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轮候冻结情况如下:
累计被轮候冻结股份数合计占其所持股份合计占公司总股本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量(股)比例比例
张小泉集团4404370928.23%136296777309.46%87.37%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执行法院裁定导致的公司控股股东被动减持,不涉及公司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3、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控股股东张小泉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嵘泉投资、张木兰女士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兔跃呈祥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第7.4.10条规定:“承诺人作出股份限售等承诺的,其所持股份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原因发生非交易过户的,受让方应当遵守原股东作出的相关承诺。”上述受让方通过司法拍卖取得张小泉集团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应继续遵守原股东做出的相关承诺。
同时,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2025年修订)》第十五条第一款“股东因司法强制执行或者股票质押、融资融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违约处置等减持股份的,应当根据具体减持方式分别适用本办法的相关规定,并遵守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第十三条第一款“大股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或者其他股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的,股份出让方、受让方应当遵守证券交易所有关协议转让的规定,股份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本次司法拍卖的出让方及受让方后续股份变动时,应当遵守股份变动比例、信息披露等相关限制性要求。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五、备查文件1、公司控股股东张小泉集团出具的《关于张小泉集团所持部分股份司法拍卖完成过户并解除质押、冻结暨权益变动的告知函》;
2、公司控股股东张小泉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嵘泉投资、张木兰女士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兔跃呈祥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