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55证券简称:张小泉公告编号:2025-085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25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12月25日(星期四)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25日上午9:15
至2025年12月2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明星路9号运通网城园区
5号楼13层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新程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57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7773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截至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156000000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
4572324股,该部分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因此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51427676股,下同)的64.568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6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95639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158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51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134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9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54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9811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79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3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7677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699%;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51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134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94%。
3、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董事候选人。部分董事通过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4、会议记录人夏乾良先生现场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774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43%;反对2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5%;弃权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786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42%;反对2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40%;弃权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8%。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陈海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7746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21%;反对23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7%;弃权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784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18%;反对23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65%;弃权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8%。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7733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91%;反对3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5%;弃权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771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923%;反对33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35%;弃权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2%。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7733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91%;反对35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7%;弃权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771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923%;反对35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59%;弃权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8%。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773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41%;反对2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8%;弃权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776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23%;反对27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72%;弃权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5%。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9772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50%;反对3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08%;弃权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767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15%;反对39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67%;弃权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8%。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虞文燕、谭敏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
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