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55证券简称:张小泉公告编号:2026-047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近日通过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并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杭州张小
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小泉集团”)通知,获悉张小泉集团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是否为控股股东本次解除质占其所占公司股东
或第一大股东及押股份数量持股份总股本起始日解除日期质权人名称
其一致行动人(股)比例比例张小泉陕西建工商业
否1750000039.73%11.22%2022年12月15日2026年6月15日集团保理有限公司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小泉集团所持股份累计质押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情况未质押股份情况累计被质占其所持股数量持股比占公司总已质押股份限占已质未质押股份股东名称押股份数持股份占未质押
(股)例股本比例售和冻结、标押股份限售和冻结
量(股)比例股份比例
记数量(股)比例数量(股)
张小泉集团4404370928.23%2647000060.10%16.97%26470000100%17573709100%
注:本公告除特别说明外,持股比例为所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156000000股的比例。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根据张小泉集团提供的告知函,本次解除质押事项系富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春控股”)及其关联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管理人根据法院裁定认可的
《富春控股及其关联公司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之杭州张小泉集团有限公司执行方案》
协调质押权人办理注销质押登记所致。2.目前上市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本次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将持续努力做好各项经营管理工作,以保障上市公司稳健经营。
3.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并督促提醒相关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四、备查文件
1.杭州张小泉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告知函》;
2.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