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55证券简称:张小泉公告编号:2026-011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7日、2025年5月1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1.40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期限依据与金融机构最终签署的合同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二、对外担保进展情况2026年3月17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杭州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为全资子公司杭州张小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小泉电商”)在浦发
银行杭州分行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3800万元,保证期间为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上述担保金额在年度预计担保额度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本次担保前,公司对张小泉电商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0.00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对张小泉电商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0.00万元。公司已审议的对张小泉电商年度担保额度为6000.00万元,本次担保后,张小泉电商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2190.00万元。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杭州张小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83341837124K
3、成立日期:2015年7月15日
4、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崇贤街道运河路5-4号1幢1001室
5、法定代表人:夏乾良
6、注册资本:7000万元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日用品批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日用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金属工具销售;家居用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塑料制品销售;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9、关联关系:张小泉电商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张小泉电商不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关联方,本次交易不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关联交易。
10、张小泉电商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2024-12-31(经审计)2025-6-30(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9465.3710831.16
负债总额1374.462597.76
净资产8090.918233.40
财务指标2024年度(经审计)2025年1-6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33396.5512885.48
利润总额1271.30455.46
净利润858.07142.49
11、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张小泉电商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2、保证人: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杭州张小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4、被担保主债权及债权确定期间:债权人在自2026年3月17日至2029年3月17日止的期间内与债务人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权,以及双方约定的在
先债权(如有)。
5、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人民币3800万元。
6、担保范围: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
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7、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8、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
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保证人对债权发生期间内各单笔合同项下分期履行的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各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单笔合同最后一期还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五、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1、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4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1.47%;实际提供担保总余额为1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02%;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00%;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
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