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55证券简称:张小泉公告编号:2026-039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解除司法再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杭州张小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小泉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存在解除司法再冻结的情况。
获悉上述情况后,公司及时向张小泉集团进行问询,并于2026年5月14日收到张小泉集团出具的《关于张小泉集团所持公司股份解除司法再冻结的告知函》,有关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司法再冻结情况是否为控股股东本次解除冻占其所占剔除回购解除冻结股东名称或第一大股东及结股份数量持股份股份后公司起始日解除日期类型
其一致行动人(股)比例总股本比例
667000015.14%4.40%2024年9月30日2026年5月13日司法再冻结
张小泉集团否13000002.95%0.86%2026年4月15日2026年5月13日司法再冻结
19000004.31%1.25%2026年4月15日2026年5月13日司法再冻结
合计987000022.41%6.52%-
注:1、“占剔除回购股份数后公司总股本比例”以截至2026年5月14日公司总股本剔除回
购股份数后股本151427676股计算所得,下同。
2、本公告除特别说明外,数值保留2位小数,如存在数据尾差为计算时四舍五入所致。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张小泉集团所持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司法再冻结、司法标记情况如下:
累计被司法冻累计被司法合计占其合计占剔除回累计被司法再冻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结股份数量标记股份数所持股份购股份后公司
结股份数量(股)
(股)量(股)比例总股本比例
张小泉集团4404370928.23%0000.00%0.00%
注:“持股比例”以截至2026年5月14日公司总股本156000000股计算所得,下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张小泉集团所持股份累计被轮候冻结情况如下:累计被轮候冻结股份合计占剔除回购股份后公司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合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数量(股)总股本比例
张小泉集团4404370928.23%00.00%0.00%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根据张小泉集团提供的告知函,本次解除司法再冻结事项系富春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春控股”)及其关联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管理人向涉及保全、
执行张小泉集团财产的人民法院申请解除保全措施、中止执行,相关法院受理申请并办理相关股份的解除司法再冻结所致。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张小泉集团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持有公司4404370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8.23%(占剔除回购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29.09%),杭州富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泉投资”)持有张小泉集团99.9981%股权,富春控股持有富泉投资100%股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富春控股及富泉投资、张小泉集团等69家关联公司已进入实质合并重整程序,能否重整成功仍存在不确定性。后续重整实施可能导致富春控股、富泉投资、张小泉集团持有的上市公司权益发生调整。
3、目前上市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本次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将持续努力做好各项经营管理工作,以保障上市公司稳健经营。
4、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并督促提醒相关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
3、张小泉集团出具的《关于张小泉集团所持公司股份解除司法再冻结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