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56证券简称:森赫股份公告编号:2025-043
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18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11月1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练市工业园区森赫大道1号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东流先生主持召开。
(五)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49人,代表股份196294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577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5人,代表股份195870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418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4人,代表股份423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8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授权委托代表46人,代表股份
9904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12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
小股东及中小股东授权委托代表2人,代表股份9480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37%。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4人,代表股份423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87%。
(二)公司全部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三)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623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8%;
反对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弃权6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84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609%;反对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3%;弃权6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5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2.0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629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6%;
反对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90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17%;反对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623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0%;
反对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弃权6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84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659%;反对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3%;弃权6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58%。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623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8%;
反对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弃权6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84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609%;反对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3%;弃权6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58%。
2.0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623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0%;
反对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弃权6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84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659%;反对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3%;弃权6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58%。
2.0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622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3%;
反对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弃权6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83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326%;反对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3%;弃权6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41%。
2.0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622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6%;
反对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弃权6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83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377%;反对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3%;弃权6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41%。
2.0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622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6%;
反对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弃权6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83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377%;反对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3%;弃权6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41%。
2.0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9622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6%;
反对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弃权6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83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377%;反对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3%;弃权6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41%。
2.09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622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6%;
反对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弃权6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83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377%;反对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3%;弃权6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41%。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622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6%;
反对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弃权6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83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377%;反对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3%;弃权6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41%。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张晓剑、金伟影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