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完成了本年工作内容,现将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现由独立董事陈刚先生、独立董事余德游先生
和董事雷正位先生组成,其中,陈刚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并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公司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全部成员均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且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审计委员会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的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时间审议事项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2025年1月
1、关于《2025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员会第七次会议15日
1、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2025年4月4、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员会第八次会议21日5、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审核公司2024年审计报告及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
8、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2025年4月
1、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员会第九次会议25日1、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2025年8月
272、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员会第十次会议日
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2025年10
1、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月29日
(二)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主要工作内容
1、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审计委员会成员要求内部审计人员在日常工作中认真负责地执行公司制定
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公平公正为原则,进一步提高内审工作质量,发挥更加有效的内审工作效益;加强与外部审计机构的合作,完善公司内部审计制度,防范内控风险;主动学习,积极创新,提高技能,有效地对公司内部经济活动及内部控制进行监督评价。
2、监督及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严格遵循《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架构与制度体系,并持续强化合规管理,积极开展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建设及自我评价工作,确保治理机制有效运转并切实维护股东权益。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了有效沟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2025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良好,未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3、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在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工作进程中,审计委员会与年度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所”)始终保持密切沟通,监督会计师事务所执行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鉴证工作,及时沟通审计进度,并协调解决审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保障审计工作按计划有序完成。
审计委员会仔细审阅了立信所出具的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与《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经全面评估,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坚决恪守相关法律法规,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就公司财务状况、业务运营情况、内部控制等情况,立信所与公司管理层、审计委员会及全体独立董事进行了深度、充分的交流沟通;
并对审计委员会的重点关注事项给予清晰的解释与回应,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由其出具的《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与《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能够精准、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内部控制实际水平。
4、提议续聘外部审计机构
审计委员会对立信所的从业资格、财务审计服务经验、专业能力、人员配备
等方面展开细致审查,着重对负责公司审计项目的团队成员资格及独立性进行审慎考量。经综合评估,立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在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具备强大的专业能力,能够有效保护投资者利益,契合公司审计工作需求。为维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贯性与稳定性,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立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5、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审计委员会对报告期内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及财务报告进行深入、细致地审阅,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完善健全,财务报告严格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制度相关规定编制,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当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公司不存在因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及重大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三、履职评价
2025年,公司审计委员会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
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内部规定,勤勉尽责,凭借专业素养与经验,对公司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等关键领域进行严格监督与有效指导,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为公司规范运作、风险控制以及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四、2026年度工作计划
2026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持对公司和全体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与公司内部制度要求,持续提升履职能力与工作水平,强化对
外部审计机构的监督与管理,优化内部审计工作指导,保证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等重点领域的审查力度,助力公司完善治理结构,提升内部控制水平,为公司稳健发展保驾护航。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