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
人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对拟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并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履历等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核,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查,提名委员会认为:陈涛先生已同意接受提名,其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候选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第3.2.3条、3.2.4条所列情形;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
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因此,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陈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