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58证券简称:中粮科工公告编号:2025-083
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12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主会场)及北京会议室(分会场)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5年12月25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7名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分别为郭斐女士、王登良先生、刘峥女士、李晓虎先生、刘慧龙先生、林云鉴先生和潘思轶先生。会议由董事长朱来宾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从而实现公司和股东价值最大化。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订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叶雄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明确公司本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及其职责权限、实施程序、特殊情况处理、信息披露及监督管理、财务会计与税收处理等各项内容,公司制订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
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叶雄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确保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促进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叶雄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实施本激励计划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认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激励
对象名单及其授予数量,确定标的股票的授予价格;
(2)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3)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
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或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
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股权激励相关协议书、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5)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并组织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7)在出现本激励计划所列明的需要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时,按照相关要求办理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8)办理公司本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
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改《公司章程》、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一致
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文件;
(11)授权董事会为公司本激励计划的实施,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独立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
(12)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
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
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3.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关联董事叶雄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择机召开公司股东会的议案》
前述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同意择期召开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确定股东会的具体召开时间,并根据相关规定发出股东会通知,届时将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1日



